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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6年06月22日
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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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聘于外地的退休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其医疗费用由谁承担

百事通先生:

我单位,有一名退休职工,退休以后受聘于深圳一家建筑装饰工程公司。今年初,在施工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重伤,其聘用单位仅在事故发生后,将患者送往医院做了一般性的医疗处理,就推给我们,说我们应该承担该退休职工的医疗费。请问,国家在这方面是如何规定的?咸阳石秦峰

石秦峰同志:

根据一九八六年十月六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科委、劳动人事部、中国科协、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发挥离休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暂行规定》中规定,离休、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到外地工作,可以保留原地户籍。在外单位受聘期间,如发生工伤事故,聘用单位应按本单位人员待遇负责妥善处理。 百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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