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应追究“溜号干部”责任
刘慧奎
据《工人日报》报道,大连市副市长陈政高不久前带领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督查组,对企业生产、劳动纪律、现场管理、干部值班等情况进行了夜间督查。由于未事先通知,他们在查访大连纺织厂、大连玻璃制品厂时看到:工人们干得汗流浃背、紧张而有序,且无一人脱岗;而这两厂当晚值班的干部却根本没有到厂。工人和干部上班形成鲜明对照。
时下,大连市的上述情况在我省的一些企业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往往一提抓内部管理,抓劳动纪律,抓生产,似乎都是针对工人的,规章制度都是冲着工人制定的。工人上班迟到、中途溜号或早退,轻则挨批评,重则罚款受处分。而干部,即使做得有过之而无不及,也不会“有事”,规章制度对于他们来说好像是“鞭长莫及”,久而久之,工人慢慢“看透”了,也就心灰意冷了……
要管好企业,首先得管好干部。这话不无道理。一个企业,如果没有一支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且严于律己、大公无私的干部队伍,这个企业是很难搞好的。目前,一些企业之所以陷入困境,之所以亏损,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企业中有一些不干正事的“混混型”干部。企业搞好了,他们先得好处;企业搞垮了,他们却没有责任,官照当钱照拿,最多屁股一拍“易地为官”罢了。对于这样的干部,现在确实到了该查一查、管一管、追究一下责任的时候了。否则,工人气不顺,积极性不高,企业又焉能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