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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6年08月03日
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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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害”变有害

(上接一版)

又问:“污水往下游排放吗?”

回答很干脆: “没有!”

又问:“那肖家寨水坝污染的事又怎样解释?”

答:“噢,这么大的垃圾场,没一点污染是不可能的。”听了这话,我们愕然。

马雁接着说: “我们按国家有关规定施工,所有土为渗透率不大于10-7cm/s的粘土。”这时,西北地勘院地基处理工程师张枫接话说。“我搞土质研究多年,西安地区的粘土,没有一块能具备这种性质。”

我们还看了介绍江村沟垃圾场的录像带,只见几名穿白大褂的化验人员,在清澈的水坝里取水化验。解说词:排污标准符合国家规定。

多亏我们两次到实地调查,不然,岂不是“不知所以然”了。

江村沟垃圾场位于西安东郊的灞沪河之间,连着秦岭山脉,长25公里、宽6—9公里,地下水系旺盛。它的冲击扇面对着灞河,这就意味着。肖家寨水坝地下水、潜流水资源受到污染,将会直接污染灞河。

国家建设部对垃圾填埋施工及填埋作业有明文规定;“填埋场必须防止对地下水的污染。必须进行人工防渗,即场底及四壁用防渗材料处理;”“在集液池内设汲水管直通填埋场顶部表土之上50公分,以备按时汲取渗液;衬料必须贴底铺平,薄膜一般应双层。每延长1米要向低位方向回折15公分作折叠节,以备局部下沉拉伸”;“填埋场应进行水、气、土的本底监测。包括地下水监测井、污染扩散监测井和污染监视井”。可是我们在采访中得知:上述有关防止污染环境的规定,在建江村沟垃圾场时,并没有落实多少。

垃圾是一个人为形成的混合体,其成份极其繁杂。其中不同物质的热值、反应、温湿度以及其他理化特性都不同,并在不断地发生变化。在现场,我们就亲眼看到倾倒的垃圾中不但有生活垃圾,还有工业垃圾、医院的废弃物、动物的尸体及一些易腐烂的物质等。这种混合垃圾不经无害化处理,填埋在地下,所产生的挥发性、腐蚀性、毒性极易造成严重的后果。垃圾集中处理本应是好事,如果环保措施跟不上,这种集中,又会造成新的污染源。

西安市市长冯煦初视察江村沟垃圾场时,曾对市建委、市环保局负责人提出过如下要求:要注意解决好污染,要为填埋场周围的群众健康着想;填埋场的垃圾渗滤液要经过处理后达标再排放,不能任其自然流淌;垃圾场的沼气可统一收集,发电或供热。可我们在现场看到的实际情况与市长的要求相差甚远。

为了治理垃圾的污染,民革西安委员会的一些成员会同有关专家学者,多次到江村沟垃圾场等西安郊区的几处主要垃圾场进行调查、取证、论证,写出了《城市垃圾无害化综合利用系统工程研究》(简称QD工程)的科研成果建议报告,并列入省政协第七届四次委员会第23号提案和西安市政协第100号提案。该报告建议政府建设布局与结构合理的城市垃圾无害化消纳处理系统,逐步解决城市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问题。但西安市容环卫会是这样答复的:我市巴投资2000万元,完成了江村沟垃圾填埋场一期工程,并将陆续进行二期工程,垃圾按部颁标准进行卫生填埋,实行无害处理。因财政十分困难,故建议QD工程暂缓实施。

目前,国外一些国家已有将垃圾分类处置、全面回收、规范管理、无害消化、综合利用等科学的处理方式供我们借鉴。因此,一些国家的“资源化工业”正在蓬勃兴起。我国在这方面也做出了成绩。国务院也把垃圾综合l利用列入国家和地方的垂点科技发展计划,到2000年,大中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利用率要达到40%以上。因此,垃圾的综合利用势在必行。

在采访中,我们还得知,西安市政府决定投资600万元,在江村沟垃圾场附近建一个污水处理厂和一座专烧医院垃圾的焚烧炉。听到这消息,我们沉重的心情多少有点放松。虽是亡羊补牢,但犹未晚矣!更令人担忧的是:这种措施只是对地表污水的处理,那么地下水污染又该如何处理呢?试想:在建江村沟垃圾场前,把环保措施都提前考虑进去,不但能节省一笔开支,更重要的是保护了环境。

7月17日,在第四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闭幕大会上,江泽民总书记明确提出确保跨世纪环保的目标,并把环境保护列为基本国策。他强调指出:“保护环境的实质就是保护生产力。环境意识和环境质量如何,是衡量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

我们只有一个地球,愿我们多一方净土,多一片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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