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供电段:工班长年薪制
贾世强/文
实行工班长年薪制,是安康供电段今年初段七届三次职代会通过的一项深化内部改革的新举措。
工班长年薪制,是根据班组的风险责任、工作量、生活环境等因素一次核定工班长全年收入标准,并将全部收入与班组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基础管理全方位挂钩考核的分配激励制度。它是针对铁路部门点多线长、人员居住不便于管理的实际,为深化内部改革,加强班组管理,强化现场控制,充分调动生产一线工班长的工作热情,增强责任心,更好地发挥兵头将尾在安全生产中作用的一次大胆尝试。此方案正式在段内公布实施后,在干部职工中引起强烈反响。
为使实施办法更具可操作性,在没有现成经验可借鉴的情况下,该段领导勇于创新,大胆实践,逐步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实施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年薪将分为两部分,其中80%平均按月考核支付;20%部分按工作目标进行考核,季度平均支付,年终一次清算。在年薪核定中,按照风险责任、工作量、生活环境等因素,最高年薪可得到16004元,最低也可得到12586元。这样一来,工班长的平均年薪将比1995年增长44.39%。工班长的年薪虽然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是也相应地加大了考核力度。如:发生属分局定性的人身死亡事故,扣发总年薪的25%;人身重伤、—般行车事故,扣发总年薪的15%;发生综合治理案件,扣发总年薪的10%。因此,工班长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获得丰厚报酬的同时,也同样承担着较大的风险责任。
目前,全段39个班组的工班长均已纳入了年薪制的考核之中。7月中旬,段行政已参照6月份的工作实绩进行了全面考核,为所有工班长兑现了第一笔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