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社交性强奸风行
文/古丽
在纽约城外的一幢别墅里,正举行着一场鸡尾酒会,年轻的安迪和所有在场的时髦女士们一样,显得光彩照人。一个有着电影明星般强壮体魄的高个男子站在窗前,一双动人的灰色眼睛紧紧追随着安迪,引起了她的注意。他们饮酒交谈着,为彼此有着共同的兴趣爱好而感到相见恨晚。当了解这这位名叫艾沦的建筑师曾是牛津大学一名出色的橄榄球队员、莫扎特的崇拜者、凯特浪漫小说的忠实读者、现在正为一项价值五千万美元的工程效力时,安迪把他视为一个可以信赖的知己。不知不觉已到了午夜,艾伦驾车送她回家。安迪打开公寓大门时,道了晚安。可是,艾伦毫无离去的意思,他不顾安迪的反对,跨过门槛,径自闯入她的房间,把她按在沙发上。这突如其来的冲击使安迪不知所措:“听着,艾伦,”安迪一边挣扎,一边尽可能有礼貌地说,“我真的不想在今晚……”可他已拉下了她裤子的拉链……
这是不是强奸,如果是的话,错在谁呢?
一提起强奸,人们就会联想到手持凶器的流氓在黑暗角落对柔弱女子施行暴虐。但这只是强奸行为中的一种,社会上还存在着另一种强奸行为,即文章开头所描述的,它往往是在妇女同自己的情人或她认为值得信赖的男人约会时发生的。心理学家称这种强奸为“社交性强奸”。据警察估计,百分之四十到五十的强奸属于社交性强奸,而心理学家则认为这个比率高达90%以上。他们指出:大多数妇女被她们的所认识的男人强奸后,不向警察报案,因为她们担心不被警察相信,而警察也会认为这是由她们自己引诱男人所导致的。
心理学家经过多年调查分析,指出:强奸犯不同于那些伤天害理、杀人放火的亡命之徒,他们的犯罪原因来自于感情上的不成熟、颓丧、自卑,或幼年时所遭受的性虐待。—个人成为强奸犯是由他的秉性而不是外表所决定的,因此,一个男人无论是身强力壮或矮小瘦弱,是穷艺术家或百万富翁;是高中辍学者或普林斯顿大学的哲学博士,都有可能成为强奸犯。
也有一些强奸者.他们的行为与性满足无多大关系.只是用以表现男性的力量和权力。
桑德拉与一个男人同居了九个月,在他们分手一年后,一次偶然的机会中又相遇了。桑德拉回忆道,“深夜,当他提出能否进我的公寓再喝一杯时,我拒绝了,我建议我们还是好聚好散。还没等我说完.他就一把拽住我,拖过走廓,来到卧室,他吼叫着,发狂般地拉我的衣服,撕我的衣服,折磨了我几个小时。早晨三点,他终于停止了暴虐,说:‘你说得对,我们是该分手了。’说完,他走了,我却完全垮了。”
还有一些社交性强奸者把占有女性作为索回在妇人身上所花费的巨大投资的手段,认为这是妇人对他的回报。这件事发生在二十四岁的芭巴拉身上,她被一位著名的外科大夫强奸了:“查德和我是在一次双方都认识的朋友举办的舞会认识的。三天后,他邀我去看《猫》,我们驾车来到曼哈顿,看完戏后,在中国城吃了晚饭,我陶醉在幸福中,我们畅谈到凌晨三点,然后回到了我的公寓。我调了两杯鸡尾酒。在沙发上接吻时,他的手放到了我的大腿上,我把它推开,说:‘查德,我很喜欢你,可是……’他忽然变得象一头凶猛的野兽:‘听着,你这骚货!’说着,他把我抱到床上,扯下我的裙子。他是那么强暴,恐惧充斥我的心灵,我除了颤栗,任他蹂躏。麻木中,我唯一所想的是:我那么爱他,他为什么这样对待我?‘暴风骤雨’过后,在我心中留下的只有厌恶和仇恨,但我没有勇气告诉警察,谁会相信一个无名小卒对一个享有盛誉的外科大夫的控告呢?”
桑德拉、芭巴拉所受到的遭遇,每年都要在美国成千上万年轻妇女身上重演。
(节译自美《Cosmopolit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