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举报箱不可虚设
李鹏安
时下,许多企业为了发动职工惩治腐败设立了“举报箱”,这本是件好事。然而,有一些单位举报箱挂出之后,多长时间开一次箱,究竟发挥了多大作用,似乎很可值得一议。
最近,笔者就遇到这么一件事,某企业一领导人在任职期违法乱纪,贪污挪用公款等问题非常严重。于是这家企业的工人代表登门去该企业的上一级纪检部门当面反映问题,并说在此半年前,他们先后两次曾把举报信件投放到举报箱内。该纪检部门这才派人去打开举报箱,果然这两封揭发信仍安然躺在箱内,如不是工人代表登门反映,这两封举报信还不知要在举报箱内沉睡到何时!设举报箱,无疑是领导机关为了接受群众监督,拓宽听取广大职工意见的渠道。然而,设了举报箱又有何用?这种设箱不开箱的现象岂止这一家。设箱而不开箱,比不设箱的危害更大。这种形式主义的做法万万要不得,当应摒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