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五”期间,我国贫困地区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已从1992年的8000万减少到1995年的6500万,下降了18.8%。1995年在592个国定贫困县中,农民人均纯收入300元以下的贫困人口降至2927万人,比1994年下降了29.2%,下降幅度大于往年。“八五”期间,我国贫困人口的下降速度平均每年达50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