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好动物
文/李维明
儿子是个动物爱好者。相比之下,我就要心生愧焉。少年时,我曾有过不少虐待小动物的恶行。譬如把小猫扔入水中,在它凄惶的游动中寻开心;用一头钉了钉子的木棍“勾引”恶狗来咬;躲在竹林中用弹弓射击归巢的小鸟,凡此等等,实在不好意思一一列举。
儿子与我完全不同,他对小动物有种天生的爱好。只是能得到他“宠爱”者实在少得可怜。几年前,他曾养过五六只蚂蚱。后来,他突然灵感来临,想实施一项“伟大”的计划:让它们背上爆竹去轰炸鼠穴,但想到他的几员“爱将”必死无疑时,他立刻就放弃了这对他充满诱惑的行动。有一次,我捉到一只绿毛长喙的小鸟,送给儿子作礼物。儿子看着这性格刚烈的小鸟闹绝食可怜,就偷偷将它给放了,事隔很久,他才向我承认他是故意放了小家伙一条生路。除此以外,儿子还有一次“壮举”:他把妈妈买回来准备做菜的一只小乌龟索要下来,养了一年后,他把小乌龟放回到长江里。他还就此写了篇挺有意思的作文:放生。
前不久学校里组织他们出外去游玩。回来时,儿子用喝矿泉水的塑料瓶买回了四只可能叫鲵的小怪物。它们长了四条腿,有一根长尾巴,背部黑色,肚皮红花色,两只小眼睛小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我看到它们,心里就十分地腻歪。我准备将四只怪物扔掉。儿子坚决不允,态度之坚定,令我惊异不已。前些天,我看到他写的一篇文章。原来他又准备实施一项“伟大”的计划:挑一个“好日子”,再选择一个最佳场所,放小怪物回归大自然。
儿子爱好动物,除了天性善良使然外,我想,肯定也得益于时下媒介之宣传。这令我欣慰,亦让我生愧,总是不自禁地联想到我少年时的劣行。所以我现在有决心在儿子的“引导”与“感召”之下,逐渐也“成长”为一名动物爱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