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橡皮”不要为好
林风
不把事情做绝,自古以来一直被国人推崇,认为是一个人人格成熟的标志,常被冠之以仁、礼、让的称谓传为美德。
所谓不把事做绝,反映在一些个人身上,就是明哲保身。凡事留足回旋的余地,在是非面前思前想后,不能把真理坚持到最后,模棱两可,谁也不得罪,落得个好人缘;反映在某些领导干部身上,就是面对违规犯矩的人和事,处理起来轻描淡写,得饶人处且饶人,缺乏“治病救人”的责任感,落得个有领导艺术的赞誉;反映在少数执法者的身上,就是宽而有余,严而不足,一句“不要把事做得太绝”(当然这里并不排除有意而为之者),就让法律大打折扣,得了理又让了人。
这些不把事情做绝的种种表现,在我们的生活中一旦让其泛滥,小则害人,大则误国。为民的一旦没有了是非观念,面对问题,则无人站出来说句公道话;为官的一旦放纵了违规的人和事,则在一个单位正气难树,歪风邪气必然盛行;执法者一旦用一句“不要把事情做绝”搅软了法律,则是助长了犯罪;而后两者,则极易滋生腐败。
所以,不妨把事情做“绝”,一切以法律、法规为评判标准,以党纪国法衡量每一个公民行为是非,该得到荣誉的给他荣誉,该得到处罚的给予处罚,让现实生活中的“软尺子”、“橡皮锤”从我们的生活中完全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