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法院依法维护拆迁户合法权益
杨永利杨孝贤兄妹胜诉
本报讯 一起由拆迁安置协议引发的诉讼案,经过西安市莲湖区法院和市中级法院审理,现在终于有了结果。违约一方西安市万业房地产开发公司败诉,杨永利和杨孝贤兄妹胜诉。
西安市建五公司职工杨永利和在市建一公司工作的妹妹杨孝贤,所居住的五星街6号分别原有一套住房。1993年9月,市万业房地产开发公司对此地段进行拆迁开发,遂双方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协议明确规定:给杨永利和杨孝贤各分配一套面积45平方米住房。之后,杨家兄妹积极配合,率先搬迁。他们在外过渡长达29个月后,新楼才盖好,但万业公司单方无故违约,只给杨孝贤分了一套住房。无奈,杨永利将万兴公司告到莲湖法院。经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和被告所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为维护拆迁户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万业公司应给杨永利也分配一套住房。判决后该公司不服,上诉市中级法院,经二审终审判决,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范国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