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湖四海撒广告我的地址你找不到”
——河南卢氏县“免费供种”寻访记
文/李大昕
编辑同志:
我向你们反映一个自己经历的故事。
今年8月中,河南卢氏县某药材行寄来《药材科技》一份,说由于西红花、天麻种子昂贵(西红花每亩需30公斤,每公斤100元),许多种植户买不起,因此独家开展免费供种联合种植西红花、天麻的业务。要求种植户寄去西红花76元、天麻97.5元的合作费用,即可免费给种植户寄去所需的种子,无论种多少都行。将来产品一律回收,回收价19850元/公斤,药材行按利润20%提成。由于报纸在各方面的渲染、保证与承诺,使人觉得该药材行是一个实力雄厚、机构完善,可以信赖的机构。我们几个朋友对此事颇感兴趣,但并未按报纸的要求直接汇款,而是派我亲赴卢氏,当面交款办手续。到了卢氏县城,即用电话与联系人接上了头,按其所告诉的地址前往,却是房门上锁,空无一人,门口没有招牌。不料却被药城的其他生意人拦截,要求与之合作。后几经周折,终于又打通了药材行的电话,要求告诉药材行的地址,以便前往。但被告知:这里的地址你找不到,联系人的住址你也找不到。我于是怀着一种被愚弄的感觉返回西安。但对此次未能与联系人见面仍不甘心。第二天,又拨通了卢氏的长途电话,找到了联系人。对方说,免费供种联合种植的事还在办,叫把钱寄去。我提出亲自前往,当面办理一切手续。对方立即说不行,原因是现在只有几公斤种子。
至此,一切都昭然若揭。这是利用广告设下的一个骗局!有人说过,商场如战场。前进一步钻圈套,后退一步掉陷阱。不管这种说法是否夸张,有一点是肯定的:在经济改革的大潮中,虚假广告泛滥成灾,已成为危害国计民生、破坏社会经济的又一大祸害。试想一下,按照上述种植西红花的广告,全国各地成千上万的种植户如果将所谓“合作费用”直接寄去,将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结果?这不由使人想起中央电视台曾披露的武汉一家个人以人工栽培冬虫夏草的虚假广告骗取百万元的大案。按照我国目前有关法规,发布广告只需出具有关证明即可,而新闻单位对广告本身的内容是否真实,不好或不作调查。这就使那些伪造证明利用广告行骗的人钻了空子。
因此,我借贵报呼吁完善刊登广告的有关法规,国家有关部门应在广告界开展一次“严打斗争”,对那些以广告行骗的人,一旦查出要让他倾家荡产。并提醒老百姓,当我们看到任何一个广告时,不管它发布在什么样的新闻媒体上,不管它吹嘘得如何天花乱堕,都要慎而又慎,仔细分析,万不可盲目汇款,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