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国之君”的权利是谁给的
文/董安宏
闲翻旧报,读到刘绍楹先生发表在去年五月二十三日《西安晚报》副刊上的一篇短文,心里头产生了一点想法,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刘先生呼吁要《治一治“小国之君”》。不错,象河北雄县电力局副局长李玉成这样凭借手中权力称霸一方、谋私一方、危害一方的“小国之君”,是应该狠狠地治他一治,不然,党风、政风乃至社会风气何言好转?因此,对刘先生的主张我举双手赞成。心里头唯独感到没底的是刘文中的这样一句话:“李玉成利用人民所给予的权力”如何如何。我总在想,那李玉成或者那李玉成们的权力真是人民给的吗?
长期以来,我们的新闻媒体在对那些因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而“落水”的领导干部作报道时,习惯说的一句话就是某某或某某某“利用人民所给予的权力”如何如何。对这样一种说法,如果你不去细想倒也罢了,如果你细细地一琢磨,心里头便不免犯嘀咕或常常置你于两难境地。如果你认为这说法于实不符,那人代会上举起的一支支臂膀都是谁的?那“一致通过”是怎么回事?如果你认为这说法“一点没错”,可实际上在很多时候很多地方,用谁不用谁,提拔谁不提拔谁,人民常常是“一点儿都不知道”。我觉得,我们很有必要将这个问题弄个明白。要想彻底铲除以至不再产生象李玉成这样的“小国之君”弄清楚李玉成们的权力来源,实在是太有必要了。
从理论上讲,在我们这个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度里,一切权力无疑都属于人民。这些权力由谁来执掌怎么个使用法,也当然是由人民来共同拍板。但从实际情况看则不完全是这样。在有些时候有些地方,权力只名义上为人民所有,在由谁来执掌怎么个使用法这个问题上,并不是人民说了能算数的。
比如,有的人既无德又无才,广大老百姓对他的印象根本不怎么样或者非常不好,如果搞民主选举,可能没一个人投他的票,可偏偏这样的人被委以重任。而有的人,年富力强,德才兼备,如果让这样的人登上领导岗位,那才是众望所归,可现实中常常就是这样的人在选拔任用这个问题上,长期坐着“冷板凳”,搞得“英雄无用武之地”。这是为什么来着?去年江西广丰出了个卖官书记郑无盛,在郑元盛那里,人民的权力已经成了个人发家致富的资本和换取人情的礼品。你不妨认真地读一读郑元盛那一段段肮脏的卖官史,会使你在许多长期以来感到不解和纳闷的问题上“恍然大悟。”同时,也会使你多多少少找到一些“小国之君”产生以至存在的原因吧。
在现实生活中,你很难不承认这样一个事实,在一些想弄个一官半职或想再度升迁的人看来,关键在于上级部门或某长某书记某经理……因此只要不得罪甚至巴结好上级部门或某长某书记某经理……便可如愿以偿。至于对广大老百姓怎么样则无关紧要。就拿河北雄县的这位李玉成来说吧,他的电力局副局长当成当不成,那恐怕不是你雄县的老百姓说了能算数的,得由上级部门或上级领导说了算。如此看来,李玉成敢于“利用人民所给予的权力”如何如何,也就怪了。称李玉成是个“电霸”是对雄县的广大老百姓而言的。在老百姓面前,李玉成是只老虎,凶猛异常,威不可犯;可他在其上司或上级领导面前,或许只是一只献媚邀宠的小猫而已。假如李玉成最后一次不是霸得太出格或者没有给雄县的工农业生产以及人民生活造成严重后果的话,这位电霸还有可能稳坐在电力局副局长这个位子上。你雄县的老百姓不满意,不满意又能怎的?
很显然,要想不再产生“小国之君”,唯一的办法就是下功夫理顺权力授受程序,使这一程序真正体现科学与民主。通过这种程序,让各个权力执掌者的荣辱进退,前途命运完完全全掌握在广大人民群众手中,而不是掌握在某个部门或某个人的手中。果真能够这样,不仅“小国之君”从此不再产生,而且再有谁说“权力是人民给的”,也不会有人犯嘀咕或者提出异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