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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7年02月27日
经济文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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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这些储蓄规定你知道吗?

几乎每个家庭都会与银行打交道,但对储蓄业务的一些细微规定,并不是人人都清楚,现介绍如下:

①各种储蓄存款以元为计息单位,元以下角、分不计利息。

②储蓄存款的存期是从存入日算起至支取前1天止,存入的当天计息,支取的当天不计息,习惯上称为“算头不算尾”。

③储蓄存款的天数按“1个月30天,1年360天”计算,30日到期于31日来支取,不算过期1天;31日到期,30日来取,也不算提前1天。

④如定期存款恰逢法定节假日到期,造成储蓄不能按期取款,储户可在储蓄机构节假日前1天办理支取存款。对此,手续上视同提前支取,利息按到期支取计算。

⑤按对年对月对日法则计算储蓄存期,自存入日至次年同月同日为1对年,存入日至下月同日为1对月。如存入日期为到期或支取月份所没有的,则以到期或支取月份的最末一天作为对月计算。

⑥各种定期储蓄存款,在原定存期如遇利率调整,不论调高调低,均按存单开户日所定利息计付利息,不分段计息。

⑦各种定期储蓄存款,如提前或逾期支取部分,均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通知储蓄存款除外)

(《今晚报》97.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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