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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7年03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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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工罗强受伤后

“真疼呀!吃不成东西,一碰就疼得厉害,好难受。我真后悔,当初不该跟他们出来干活,成了今天这样子。”

罗强万分痛苦地说,在一起工伤事故中,他的牙齿一半被砸掉,口腔鼻腔严重撕裂,说话吃饭困难,咬字不清。

14岁的罗强,是四川江土由市武都镇人,1983年6月16日出生。像他这个年龄的孩子本该在家乡读书,可却糊里糊涂地出来做工,成了陕西顺达建筑工程公司第三分公司的建筑民工(无任何招工手续),在位于西安早慈巷的市房地局2分局住宅楼工地干活儿。和他一起来的20多个民工中还有2名童工,李建和裴斌,都是15岁。

去年11月17日,正在工地干活儿的罗强,被违章施工从五楼上抛下的建筑垃圾砸伤,当场休克。在西安医科大口腔医院住院治疗近一个月。事故发生后,该公司只支付了5千元的住院治疗费,便中断了进一步治疗的费用,强迫罗强提前出院搬回工地,很快又中断罗强的生活费,使他的生活陷入困境。企图迫使其在无奈中自行回家,以此逃脱责任。

罗强的代理律师,西安中心律师所的陈西伟、董浩忠指出,顺达公司的错误有三:违法使用童工;施工中违章从高处抛建筑垃圾,造成工伤事故;不愿承担工伤责任,拒付进一步治疗的医药费、生活费和赔偿金,更错上加错。

西安莲湖区劳动局已经受理此案,违法者必将受到惩处,童工罗强会得到应有的补偿。但是,这一事件给人们的思考远远不止这些,《劳动法》的贯彻执行还任重道远……

图一:受伤后的罗强讲话很吃力。稚童的脸上留下难以愈合的疤痕。

图二:罗强和专程来照顾他的母亲及继父在一起。柳影京萍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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