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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积极探索“基金式扶贫”新路
新华社电 深圳市在对口帮扶贫困地区的过程中,积极探索新的方式,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的“基金式扶贫”新路子。
从1989年开始,深圳市每年从市、区两级财政可支配财力中拿出2%,建立了“深圳市经济合作发展基金”,本着有借有还的原则,专门用于支持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截至目前,这项基金已累计投放5.75亿元,在贫困地区扶持“造血”项目146个,先后扶持过陕西延安、江西井冈山、四川阿坝藏族自治州和长江三峡库区等全国10多个贫困地区。据测算,这些项目的全部投产,每年可为受扶持地区新增产值23.6亿元,新增利税5.6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