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闻警笛过闹市
文/王永杰
对于生活在法制社会的人来说,人们对于警笛都不会陌生。小时候看电影,每有警车出现,警笛响鸣,必是为非作歹者的末日,那时常常觉得很刺激,同时对警车和警笛,也产生一种敬畏,觉得他们代表的是法律,代表的是正义和力量。
渐长,便对影视片中动辄警灯闪烁、警笛嘶鸣的现象产生了不解和不满:既是为了抓坏人,何必要用那刺耳的声音提前向坏人报信?若不是为了抓坏人,如此威风凛凛,招摇过市又是为了给谁看?
电影毕竟是艺术化了的生活,若我们把着眼点放在现实中,就不难发现,警笛在我们身旁嘶鸣的频率以及群众对那些招摇过市耍威风的警车侧目而视甚至不满的程度绝不亚于那些拙劣的影视片。
稍稍注意,就会发现那些配有警灯、警笛的车并非全是警车,坐在车里的人并非全是警察,那些在大街上动辄鸣响警笛以便别人纷纷退避、好让自己顺利通过的车子,也未见得全是为了公务。
曾有一位司机朋友给我讲过这样一件事。一次在古城西安,他正停车办事,则办完,忽见一辆车鸣着刺耳的警笛,一路急驶而来,又很快绝尘而去,路旁行人和车辆急忙避让。这位朋友突发好奇心,想看看这辆车到底有何“公干”,这样火急火燎,便驾车尾随那辆警车之后,没想到那车驶到一家饭店的门前停住,一男一女从车上走下,说笑着进了饭店。这使得我这位欲看热闹的朋友失望而又愤怒,失望的是没见一路警笛的车子去抓什么坏蛋,愤怒的是为吃一顿饭,也要警笛开道,这警笛响得是否也有点太霸道了?
每闻警笛过闹市,便无端地生出这样一种假设:假如有人对每辆鸣笛而过的车辆都检查一下,就一定可以发现有些人是鸣着警笛去吃饭,有些人是鸣着警笛去钓鱼,有些人是鸣着警笛去打猎,有些人是鸣着警笛去跳舞,有些人是鸣着警笛去赌博,还有人是鸣着警笛去会友。然而可惜得很,对于鸣笛而过的车辆,绝大多数人除了不满和愤怒以外,是没有权力也没有胆量去挡的,如果万一那车是在执行公务呢?谁也担不起这个责任。也许正因为明白了个中原因,知道了没有谁敢挡响着警笛的车子,所以对于一些凭借各种手段给汽车安装警笛的来说,只要愿意或高兴,就可以让警笛响起来,可以与公务毫不相干(我不懂装配警灯、鸣响警笛具体有何规定,但我可以肯定它一定有规定),可以借此济私,可以威风,且可以一路畅通无阻,于是乱鸣警笛现象就多了起来。
去年早些时候,《陕西日报》有报道说:西安街头在“由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负责实施的打假点上,查处的假警车排成了行,收缴的警灯、警报器、警用工具摆成了堆。”随后的几天,“查处非特种车辆非法安装警灯警报器38起;非警驾车19起;违犯使用规定,乱闪乱鸣警报器3起,非法穿用警徽、标志、警牌、警服的6起……”我至今不解,既属非法安装和穿用,那么,它们又是从何而来?
就在笔者写作此文的时候,已两次听到警笛响过城市的夜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