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出版日期:1997年04月26日

陕西工人报第8版 金库百万大窃案始末 投毒杀人案侦破记 赌徒de下场 从新刑诉法看人权保护 一口痰引发的伤害案

当前版:第A8版:社会经纬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版面翻页
社会经纬
08

从新刑诉法看人权保护

文/马彦飞

1979年通过的我国刑事诉讼法,在拨乱反正、大力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之初,起到了重要作用。十几年后,由于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及国际环境均发生了巨大变化,原有的刑事诉讼法已明显不能适应改革开放十几年后的形势。原刑诉法对公民权利保护存在着严重不足,可以概括为三多三少,即强调打击犯罪的多,谈保护无罪人不受刑事追究的少;强调司法机关职能的多,谈保护公民权利的少;强调保护大多数人利益的多,谈保护少数人合法权利的少。为了克服原刑事诉讼法的不足,以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1996年3月17日全国人大八届二次会议通过了对原刑事诉讼法的修正案,修改后的新刑事诉讼法于1997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刑事诉讼法最为显著的特征是加大了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力度。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保障无罪人不受刑事追究

新刑诉法取消了检察院直接判定公民有罪的免予起诉制度。

免予起诉是指由于罪行较轻检察院可以不向法院起诉而自行确认公民有罪的法律制度。这种制度不经法院审理,公民无权辩护、上诉、申诉,由检察院直接向公民定罪。这就直接剥夺了公民应有的诉讼权利,在给公民定罪这一重大问题上,缺乏严肃性、科学性和统一性。新的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因证据不足法院应无罪判决,检察院可以不予起诉

按照我国1979年通过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诉案件法院认为证据不足的,可退回检察院;检察院可再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公安机关对有些案件无法查清楚的,就搁置起来,因而造成许多案件久拖不决,公民长期被关押,短则三、五年,长则八、九年,有的甚至十几年。被关押人的亲属到处苦苦上访呼吁,公、检、法三机关,律师均无能为力,判不能判,放也不能放,结果受到侵害的只能是在押的公民,这样以来就形成了我国司法制度上大的弊端。

为此,新的刑事诉讼法,从保护公民权利的角度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成立的无罪判决。”“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认为证据不足的,可以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不予起诉的决定公开宣布后,在押嫌疑人应予释放。”

取消了收容审查制度

收容审查是1980年国务院第五十六号文件规定的对不讲真实身份或有流窜作案嫌疑的人采取羁押的行政强制措施。收容审查制度原本是行政强制措施,却被广泛用于刑事强制措施中,出现了以行政强制措施代替刑事强制措施,以行政立法改变权力机关立法的不正常现象。由于收审的期限和条件不明确、不具体,又无检察院制约,法院又制约不力,公安局操作起来简单省事,因此出现了想收就收,想放就放、滥收乱押,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现象。

公安机关在使用刑事强制措施中,存在着连续传唤、变相拘禁;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无规定期限;拘留逮捕超过期限,在押公民也无权过问,近亲属、法定代理人、律师等更无权介入等诸多问题,公民基本上处于无权地位、无法保护自己,致使侵犯公民权利的事件屡屡发生。

我国新的刑事诉讼法取消了收审制度,明确规定了刑事强制措施的最长期限。传唤、拘传不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不超过六个月;拘留不超过四十天;逮捕不超好七个月。

同时公民还有申请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在押公民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及其委托的律师对超过法定期限的强制措施有权申请解除,司法机关对在押人应当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变更强制措施。

对受害人的法律保护增加

原刑事诉讼法排斥了受害人参与公诉案件刑事部分的诉讼活动,这部分权利由公诉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同时公、检、法机关尤其是公安机关对受害人告发的案件不予立案,受害人又告状无门;有的虽予立案又久拖不决,受害人均无能为力,任凭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我国新的刑事诉讼法克服了以上不足直接赋予受害人四项新的权利。

新的刑事诉讼法增加了只有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受害人有权起诉的规定,还增加了刑事案件的起诉权。一是轻微的刑事案什。二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其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的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不通过公安机关、检察院,直接起诉法院。

新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受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立案侦查的案件,不予立案侦查,可向检察院提出,检察院应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理由不成立的,检察院应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必须立案侦查。

新的《刑事诉讼法》已实施半年了,还有人不明白自己的权利,不知道以法律来捍卫自己的权力。新刑诉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法制建设又向前迈了一大步,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大大增强,因此每个人只有知法、学法,才能使用法律更好地保护自己。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