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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7年04月29日
社会瞭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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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公话”仍在宰人

本报记者柳江河

西安市公用代办电话及一些公用电话亭仍在宰人。这是西安市电信局、市公话公司、西安市碑林区职工物价检查站等单位于4月25日抽查的结果。

这天上午,有关部门兵分两路,先后对近20家公用代办电话点及公用电话亭进行抽查,绝大多数仍不按西安市公用电话收费标准办,尤其是一些公用代办电话点,乱收费现象很普遍。在西安市莲湖路火车票预售处隔壁一家公用代办电话点,检查人员打了一个传呼,按规定应收0.73元,但对方收了1元。随后又给了三角钱公用电话发票23张。在莲湖公园对面的一家公用电话亭(3—09),检查人员打了电话,应收0.43元,但对方收了0.50元。陕西省秦益公司经营部,没有办理任何公用电话营业执照,私用电话不但对外,还乱收费。也有执行规定较好的话亭,如西北三路路口的公话亭,客户打完电话,话务员给其找零钱,我们见话务员准备了一塑料袋的分币。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西安市电信部门要求每个公用电话点都必须把电话收费标准张贴出来,这一点基本上都做到了,可许多公用电话点贴归贴,就是不按规章办。有的强辞:“没硬币找零”。但有关部门明文规定:“有零找零,无零舍零。”那么,为什么就不按章办呢?

还有一个现象,有的用户打了电话,对方要找零,他还不要,要面子嫌麻烦。由此可见,有规章,靠自觉遵守只是一个方面,还要靠广大公民要有监督意识。不要认为打个电话少要几分钱事小,但这直接关系到每一名消费者的利益。本报4月15日曾就整顿“公话”一事,在二版头条刊登有关文章,公布了公用电话的收费标准,另一方面,也希望广大的消费者能主动参与社会监督,一旦发现有乱收费现象,请拨打投诉电话6239544。切记:良好的社会风气,要靠我们每一位公民自觉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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