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虚开发票“谋福利”厂长蹲进监狱里
位于四川省眉山县万胜镇的眉山芒硝厂是该县的大型明星企业、利税大户。1995年底,因年终利润较高,该厂厂长兼党委书记刘蕃泽便叫财务部想办法冲减一部分利润,从中套出一些钱来为职工发奖金。12月10日,刘蕃泽和财务部部长庄刘、副部长龚汝安三人找到该县新都轻化公司经理徐某。徐以公司名义先后虚开了由新都轻化公司向眉山芒硝厂出售钢材的11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徐某还让另一公司以相同名义虚开了1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同交给龚汝安。这12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金额达217万元。
事后,由龚、庄二人先后分四次将此款汇人新都轻化公司帐户,然后又从中提回现金125万元,分别以龚汝安、庄刘之名存入银行。上述行为,使眉山芒硝厂脱逃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70余万元。
刘蕃泽、龚汝安、庄刘于1996年5月30日被逮捕。今年4月,三人被押上了审判台。案发后,所逃税款已被追回。
(《中国纪检监察报》97.5.31凌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