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咸阳市总全面推进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本报讯 咸阳市总工会将全面推进平等协商的集体合同作为工会工作的突破口,在一九九五年做好试点工作,去年在全区进行推广之后,今年狠抓该项工作的巩固提高。在各级工会的积极配合下,截至目前,全市已有二百三十一户企业推行了这一制度,受到了全总、省总领导的好评。
——认识到位。为了解决一些企事业单位签定集体合同“工会五热、行政冷”的问题,市总与市委组织部、经贸委配合对市直企业的厂长、经理、工会主席进行培训,明确签合同的意义和有关要求。据统计:两年来,共举办五期培训班,县区(市)有七百多人参加,仅市总选送参加省总举办的集体合同学习班就达二百多人次。同时,他们就推进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两次与劳动局发文进行安排,从而为推进集体合同签定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措施有力。首先在明确市总主管领导、部门抓的同时,要求工会机关其它各个部门在下基层期间也把这一工作作为一项硬任务抓起来。全市十四个县区(市)总工会普遍采取了动员、培训、摸底、计划等方法,永寿县等半数县区还成立了县委政府领导挂帅,工会、劳动等部门参加的推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总工会,负责具体工作,在签定阶段,每个县区都召开了现场会,收到了以会代训的效果。其次建立两项责任制。调动两个积极性。即在市总主管部门内部建立责任制,几名同志划片包干,限期完成任务。同时,在综合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将签定合同的具体任务分解落实各县区和市级产业工会,市总从有关政策上予以突出和强调:凡市级以上先进模范职工之家企业,党政工主要领导为市级以上劳模的企业必签集体合同,且明确今后在授予以上荣誉时,只从已签定集体合同的企业中产生。
本报记者张翟西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