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新加坡如何对待穷人
杞人
新加坡虽然是“亚洲四小龙”之一,但是也有穷人,也有一些不景气的企业。在对待这些穷人问题上,他们有着自己的“特色”制度。
在新加坡政府看来,对穷人不能漠不关心,而要切实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同时又不能让他们心安理得当穷人,给他们以压力,这就是所谓的对穷限制措施。
新加坡对穷人是这样认定的。凡是债务人在宣告破产后,如再无偿还能力,即由当地法院公开宣布其为“穷人”。这样的穷人,将得到国家或社会不同程度的关照,以保证其有基本的生活来源。
在这里,穷人的地位、待遇不高,在社会上也很不光彩。所以采取了一系列限制措施。这主要表现在生活水平要低标准,不能再有好的享受。比如:不能拥有任何资产,有了要没收;不能经营任何企业,如要办实体,原来债务就要偿还;不能乘坐小轿车,不可出国观光或探亲。宣布为穷人的债务人,其工资、薪金等收入,一定的数额要还债。并且,这些穷人也不得搭乘他人的小轿车,只能坐公共汽车。另外,还不得参加别人举办的宴会或高档次的交际、娱乐活动。如果穷人违犯了这些规定,政府一旦发现,就认定其犯了欺诈违法罪,便依法治罪,严重的要判刑。
从我们中国人的视角看,这种做法有其合理之处,但从治穷致富、扶持穷人脱贫的积极方面看,似乎应加以改进。比如说,穷人如果办企业,挣了钱,既可减轻国家或社会的负担,又可偿还债务,帮助他人治穷,给社会办了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