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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7年11月11日
社会瞭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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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台工商分局

确定十户“重点保护服务企业”

本报讯 日前,宝鸡市工商局金台分局首批确定宝鸡市百货大楼、华通商厦、奶业总公司等十户区属和乡镇企业为全区“重点保护服务企业”。

凡被确定为“重点保护服务企业”的,未经分局局长批准,各科所队不得随意到企业进行检查。否则,企业有权拒绝,并可直接将有关情况反映分局办公室。对被确定的“重点保护服务企业”,从今年起不强制征订行业性报刊。对“重点保护服务企业”每年评比确定一次,以文件形式通报全区,总结推广他们守法经营、科学管理的经验。 (雷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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