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所有劳动者都应享有同等劳动义务和权益
百事通先生:
我们所在的企业里,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习惯和计划经济时用工制度的影响,临时工和正式工干一样的工作,可是享受的待遇却不一样。比如:国家法定节假日,包括元旦、春节、“五一”劳动节,正式工和临时工一样工作,正式工有加班工资,临时工却没有等等。我们感到不平等,请问,对企业的这种做法我们该怎么办?
潼关刘志忠等
刘志忠等同志: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我国劳动用工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特别是《劳动法》颁布实施以来,用人单位用工主要是通过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从而建立劳动关系来实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后,都享有法律赋予的同等义务和权利。《劳动法》总则第3条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工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由此可以看出,你们所在企业的做法是错误的。你们可郑重向企业负责人提出,要求改正。同时,也可向当地劳动监察机构举报或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诉。
百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