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空中飞来“会计证”
本报记者 柳江河 通讯员 程方
虚假广告害人,众人皆知。而制做虚假广告的人只有一个目的——捞钱。受害的自然是那些上虚假广告当的人。近日,西安市工商局新城分局商标科根据街上散发的西安涉外旅游管理培训学院印制的《会计班招生简章》广告,顺藤摸瓜,查处了一起虚假广告,经深挖又从中挖出一个大案。
据悉,早在1996年4月,我省就停办《会计证》培训班,私办培训班发放的《会计证》一律为无效证件。另外,1997年1月以后发放的《会计上岗证》也一律无效。而西安涉外旅游管理培训学院却无视上述规定,继续在社会上招生,办会计培训班。该院的“招生简章”是这样写的:我院开办会计培训班,聘请高校优秀教师任教,经培训和考试合格者,给予办证。培养对象:乡镇企业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在职的财会人员,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有志从事财务工作的知识青年。学费360元,培训三个月,每周晚学习4—5次……
新城区工商分局根据街头散发的这个招生广告,查到办会计培训班的办学地点:西安市长乐西路副5号,省建五公司子校内。经查:会计班招生简章纯属虚假广告、办学现场无任何有效的办学证件和手续,更为严重的是,该院颁发的《会计证》是无效的和带有欺骗性的。
记者在新城区工商管理分局商标科见到11月18日、省财政厅会计事务管理处给该分局的证明:①我厅《会计证》培训班已于1996年4月公告停止,该院(西安涉外旅游管理培训学院)办的培训班属违反规定办班,我厅不予承认。②《会计证》的发放由单位按系统办理,该院给培训班发放的《会计证》属违法行为,证件无效。
经调查,西安涉外旅游管理培训学院第一期《会计培训班》是今年3月中旬开办的,先后办了3期,有近200人参加,为大部分人办理了会计证。(查封前第三期培训班正在办班)。11月19日,记者在被查获的部分《会计证》中发现,证件上盖有“陕西省财政厅”的朱红大印和“陕西省财政厅会计证专用章”的钢印。在学员中有初中、高中毕业的学生,还有在岗和下岗的职工。办一个《会计证》,收费10元,不开任何票据。学员缴学费,院方不给开正规发票,只开一个收款收据。
目前,该培训班已被查封,此案正在深入调查中,本报将作连续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