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勿忘“特困职工劳模”
文/刘慧奎
江西省总工会最近对省级以上特困职工劳模进行了一次调查,结果表明:特困职工劳模处境堪忧。在被调查的270名省级以上劳模中,绝大部分月收入不超过250元;已退休的一些劳模,人均生活费与当地贫困线持平的有94人,占34.8%,低于当地贫困线的有82人,占30.4%;还有一些劳模至今租住他人房屋,有病看不起……据悉,类似情况在许多地方和单位存在。劳模处境如此艰难,实在令人心酸和不安。
劳动模范,特别是职工劳模,曾经为国家做出了巨大贡献。他们中有许多人身怀绝技,精神高尚,不计较个人得失,他们是我们社会的宝贵财富。让他们生活过得舒适一点,安度晚年,理所当然。但是,时下在一些地方和单位,或者由于企业不景气,或者由于效益不好,或者由于人为因素,劳模们的处境尴尬。一些劳模生活没有保障,一些劳模有病得不到及时医治,也有一些劳模早已被人淡忘,甚至于直到死时人们才“发现”他是个劳模。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些“公仆”虽然权不大,贡献不多,工资不高,但其衣、食、住、行及消费水平却令人咋舌。两相对照,实在令人深思。
“劳者有其食”,自古使然。让创造社会财富的人丰衣足食,这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甚至一个社会,一旦愿意奉献的人多了,这个地方、单位或社会才有希望。
给特困职工劳模一点温暖吧,让劳模真正“香”起来,让勤劳、奉献成为一种社会时尚。因为,这是我们时代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