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出版日期:1998年02月06日

陕西工人报社会经纬 猎“狼”大行动 一出荒唐的闹剧 雇人讨债要不得 面议 婚前财产公证误区面面观

当前版:第A4版:社会经纬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版面翻页
社会经纬
04

雇人讨债要不得

文/春潮

近年来,债权人雇请他人催讨债款日趋增多。甚至出现了以流氓手段替人讨债谋利的犯罪团伙,成为社会一大祸害。

讨债理应通过正常的合法途径。但有的债权人反而认为依法讨猜手续繁琐,费时费力,不如自己雇人来得“爽快”。于是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便操起了代人讨债的营生。这些人不少是恶习难改的刑释解教人员,讨债的手段无非是通过暴力或流氓手段对债务人进行威胁、逼迫,或者干脆对债务人实施抢劫、绑架、勒索和伤害。从而严重搅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

其实,债权人雇人讨债也极易使自己的利益受损。受雇者动机是自己“捞好处”,根本谈不上“信用”二字。一旦债款“讨”到手,要么挥霍一空,要么挪作他用,债权人很难如愿得到全部债款。苏南某区人民法院近年来就遇到了10多起这样的案件。

雇人讨债极易引发绑架人质、伤害他人、枪劫钱财、流氓斗殴等违法犯罪,目前颇有蔓延之势。有关方面应高度重视这一社会治安新动向。政法机关对那些以暴力、流氓手段非法“讨债”的犯罪行为,要坚决打击。债权人尤要学法懂法,切莫雇人讨债,以免弄巧成拙。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