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有错必究惩治枉法
咸阳一年纠正二十五起冤错案
本报讯 咸阳市不断加大对执法工作的监督力度,1997年对已界定的25起冤错案坚决予以纠正,追究了26名责任者的责任,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群众的利益,从而增强了广大执法人员遵纪守法、依法办案的意识。
近几年来,在商品经济大潮的冲击下,一些执法人员以法谋私、贪脏枉法办“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使原本公正的法律天平出现了倾斜,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为此,咸阳市在执法监督检查中代表人民的意愿以查纠错案、追究枉法者为重点,组织250多名市县人大代表对全市执法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评议,对11大类1982起重点案件进行复查,并通过重点或专题调查、走访,广泛听取党政机关、公检法和群众的意见,共发现错案线索34起,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有错必纠,严惩枉法者。三原县人大历经三年对一起法院违法、重罪轻判的错案坚决纠正,并追究了院长、副院长、原主管副院长、主张错误意见的审判会委员、合议庭庭长、案件主办人的责任。礼泉县叱干法庭庭长王忠强在审理一起伤害案中颠倒黑白,制造冤错案,在当地造成了恶劣影响,被依法免去了审判员和庭长职务并纠正了这起冤错案。广大人民群众为法律的公正拍手称快。 (柳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