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近日决定,建立再就业基金,推进该省再就业工作的开展。
据悉,再就业基金的主要来源:一是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提取的转业训练费和生产自救费;二是从当地劳动部门收取的使用临时工调配费总额中提取;三是各级财政安排的资金;四是各级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开辟的其他资金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