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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8年04月21日
公众视角
03

“上帝”的尴尬

雷钟哲

这里说的上帝,并非西方人信奉的宇宙万物的主宰,而是被商家屡屡号称的顾客。我曾对这廉价的称谓下过魔鬼辞典式的定义——所谓“上帝”,是常被仆人逗着玩儿,换帽子戴的人。不幸的是,我的这一拙见,竟不断被现实生活中发生的事情所证实。

去年10月12日,来洛阳工作的湖南籍女性李冬云,经历了一生中从未有过的羞辱。这天上午,她和同伴及一个6岁的小孩到洛阳鸿城商厦家电部选购彩电,在经过了付款、开票、挑选全部过程准备提货离开之际,却被售货员怀疑未付款而横遭禁闭。在此后长达四个多小时的非法拘禁中,李冬云被录了口供、查了证件,并被以“执行任务”为由被迫脱光衣裤,甚至连月经带也让抽出。同行的小葛和6岁的小孩,亦在经过多次盘问后遭到搜身。

此事发生后二十余天(11月3日),北京朝阳门内大街协和百货商场门口,刚刚买了两支笔和一盒牙签的初二学生陈斯和王瑾,也被商场保安人员拿了笔不付钱为由当场拦住。两女孩强迫之下翻开身上所有的衣兜,却没有保安人员所说的东西,在众人围观又孤立无助的情急之下,两女孩流下了委屈的泪水。

读了上述两则消息的读者诸君(分别见《中国青年报》11月14日、12月12日报道),想必一定会对“上帝”的遭遇发一声浩然慨叹的。别说是上帝,就是一个普通的人,置身于彼时彼地的尴尬之中,其应有的尊严与人格,早被那理直气壮振振有辞当然也是凶神恶煞的商家,践踏得无影无踪了。

不知从何时起,“上帝”的桂冠,便被一些商家大方地送给了消费者,可有多少消费者,真正地体味了上帝的感觉,以致不少人发出到底谁是上帝的诘词来。

上帝心存疑虑,自然有其道理。且不说上帝难以享受到上帝的礼遇,仅就上帝消费的市场而言,假冒伪劣商品,早已是过江之鲫,数不胜数了。

如果说“假烟假酒假平凹”(连人都有假的)是市场经济初期难以遏制的一种社会现象,但至少消费者在消费中不受侮辱,则是起码的权利了。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良的商品和优良的服务,是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基本的职业道德。为什么视顾客为“上帝”(这里姑且不谈顾客是衣食父母这个层面)?为什么承诺服务遍行全国?皆在于此。但以上二例中,顾客的难堪无奈与商家的骄横跋扈,形成了多么鲜明的对比。这种反差的背后,隐含着一些商家道德水平的低下与法制观念的淡漠。而这种“低下”和“淡漠”,已经到了无法容忍的地步。

试想,李冬云和那两位天真的中学生,何曾有过“上帝”的福分,她们在一个瞬间,便完成了“上帝”与“窃贼”的易位。可见在某些商家眼中,上帝仅仅是一个虚无缥缈的光环,抑或是抛给消费者一个美丽的诱惑,勾你口袋的钱币也未可知。我倒觉得,上帝这种无足轻重的称谓无关紧要,老老实实按照人与人之间交往(包括商业交往)的准则办事倒是根本。礼、义、廉、信、诚,我们民族文化中的这些瑰宝,比起“上帝”这顶二尺五来得实际和可靠。须知,互相尊重、互相关爱、互相信任、互相帮助,上帝居住的天堂里的人也是这么干的。所以,我总以为消费者根本不必以上帝自居,只要以法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就够了。况且,在某些商家眼中,真正的上帝不是顾客,而是顾客手中的金钱。

但不管怎么说,商家因怀疑而拘禁消费者,这无疑是一种侵犯人权的非法行为。光天化日之下、众目睽睽之中,仅仅因为怀疑就拘禁顾客,限制他们的人身自由,把上帝推到尴尬的境地,这无疑会给他们带来巨大的精神创伤和名誉损害。如果让其说说不加制止,其恶果不可低估。可以设想,那位年仅6岁的天使般的孩子,搜身或许给他留下终生冷酷的印象。他将以怎样的心态步入这个社会,真让人前瞻有忧。

我的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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