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丢小孩 父母急得团团转起黑心 刘某趁机诈钱财
日前,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利用电视广告寻人之机进行敲诈勒索案,被告人刘晓宏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宣判后,刘犯表示服判。
1997年8月8日下午6时许,家住东郊纺织城的樊某携其五岁之女朱菲到灞桥区纺织城新医路劳动局对面其父经营的游戏厅玩耍,不到十分钟,樊之母忽然发现小外孙女不见了,樊某及其家人便四处寻找,整整找了一夜,未见孩子踪影,遂四处张贴寻人启事,并通过电台、电视台播放了寻人广告。全家人正处于焦急忙乱之时,突然,一个自称姓李的中年男子的勒赎电话打到了家中……。
这个中年男子是长安县王莽乡农民刘晓宏,1997年8月9日晚八时许,从电视上看到这则寻人启事后,即记录联系人朱某(失踪小孩的父亲)的传呼及家中的电话号码。当晚九时许,刘与朱电话联系并谎称:“丢失小孩在他手中,让朱准备三万元再联系。”朱某遂向公安机关报了案。8月10日上午刘给朱某多次打电话称:带上钱到西安市小寨什字15路车站、长安路太乙宫疗养院附近等处赎回小孩。公安干警以丢失小孩父亲的身份前去接头,疑心重重的刘犯在接头时逃离。8月11日晚九时许,仍不甘心的刘犯在西铜一级路中段张家堡、薛家庙村等处再次与朱电话联系时,朱以电话拖住刘犯,公安干警迅速查出刘犯打电话的地点并一举将刘晓宏在南小巷一公用电话亭擒获。 (王希安 张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