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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8年07月10日
百姓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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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济金该发给谁?

文/刘慧奎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

不久前,工人日报转载的一篇文章,写道:在辽宁省南部某城镇的一次“失业救济金发放日”,竟然有人坐着奥迪甚至奔驰等名车去领钱,至于乘出租车前去的自然大有人在。据说,这些人下岗后经商、办企业发了财,有了自己的房子和车子。当有人问他们为何还要领那微不足道的100元钱时,他们竟然“理直气壮”地回答:这是我下岗后应有的待遇,不要白不要……

在看到这则消息时,我很吃惊,但随即又平静了下来。我为这些坐高级轿车的人而“自豪”,他们不仅能“致富”,而且敢于“说话”,敢于表白自己的心迹。这种“精神”,岂不令人“感动”?

然而,有一个小小的问题,我总弄不明白:“失业救济金”究竟是救济什么人的?又是怎样发放的?以我等愚见,“失业救济金”,顾名思义,应是救济失业者的,亦即救济无工作和下岗后生活困难的职工的。而对于原来下岗,现在过上了“老板日子”,进出坐高级轿车的少数人,似乎不应排在被救济之列了。让这样的人去领“救济金”,不仅使人们难以理解,也使那些真正贫困、“啃着馒头,从几十里外走路前来”领取救济金的人感到“尴尬”。

当然,若一味地指责某些坐高级轿车、且还在领着“失业救济金”的人似乎有失“公允”。因为,在他们看来,“政策”是这样制定的,至今他们还在应当救济的“花名册”上。况且,钱这东西又不咬手,谁还嫌多?对此,我们除了对他们在“道义”上进行几句软弱无力的谴责外,又再能怎样呢?因为他们是“十分合法”的。

看来,问题可能是出在我们一些“制度”和执行政策的人那里。情况是在不断变化的,倘若一个原先下岗且生活贫困的人需要救济,那么,他今天坐着高级轿车,甚至拥有自己的私营企业,无论如何也没有“资格”去领救济金了。

失业救济金的发放,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容不得半点马虎。如果还继续让坐轿车去领救济金成为一道“风景”的话,那么,人们不禁要问:失业救济金究竟在救济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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