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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8年10月15日
劳动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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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养老保险办法实施后,职工的退休金将减少吗?

百事通先生:

我是一名六十年代后期参加工作的国有企业职工。近期以来,我们单位许多职工传言国家和省上将颁布新的养老保险办法,说新办法实施以后职工退休金将会减少。所以都申请尽快办理退休手续。不知这种传言是否确切,新的养老保险及退休金计发办法是如何规定的,请您给予解答为盼。西安王晋山

王晋山同志:

新的养老保险办法在职工退休金的计发方面采取的是“新人新办法、中人中办法、老人老办法”。根据您来信所述情况看,您应该属于“中人”,既1995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1998年7月1日以后办理退休手续,也就是目前还没有办理退休手续的这部分人员。

根据新颁布施行的《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号公告)规定:您这部分职工即“中人”的养老金由以下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基础养老金,其月标准为您所在市(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二十,第二部分为个人帐户养老金,其月标准为个人帐户存储额除以一百二十;第三部分为过渡性养老金;第四部分为调节金。以上四部分之和,如果低于按原来老办法计算的养老金,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您的养老金就仍按原来老办法计算的数额计发,所以,绝不存在新办法将减少退休金的问题。百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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