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面子,却丢了面子
口文/张守宇
说的是谁?告诉你,是有些热衷于“官誉权诉讼”(下称官员诉讼)的官员们。
所谓官员诉讼,是指那些原告是官员(含企事业单位官员)。起诉原因是由于官员履行职务的行为受到媒体批评甚至检举而发生的新闻官司。
按一般推理,官员打这种官司,目的当然是为了维护自己职务行为的名誉。但是,相当一部分案例使我隐约感到,他们多半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因为谁都知道,好官的名誉是不会轻意受到损害的,即使偶有冒犯,也会很快得到澄清。比如山西的宿青平和湖北的董阳。况且,一个官员是不是廉明公正,关键在于他的所作所为。如果谁真的想维护自己的官声,那就只有去尽职尽责地报效祖国和人民。自古到今,官员名声的好坏,归根到底要由老百姓说了算。这就是已故国家主席刘少奇的那句名言——好在历史是人民写的。
那么,官员诉讼真正要维护的到底是什么呢?说穿了,恐怕是面子,是官员高高在上不可冒犯的权威和地位。用鲁迅先生的话说,就是官员的身份。在中国,几千年来官员一直是“出则舆马,入则高堂;上一呼而下百诺;见者侧目视,侧足立”(《聊斋志异?夜叉国》)。除了皇帝老儿和上级官员,谁敢说他个“不”字。如今倒好,闾井市人、推车卖浆之徒,都敢在报纸上指着老爷的鼻子说三道四。“如此刁民,那还了得!”于是便习惯性地怒发冲冠——开堂!当你在法庭上看到某大公司负责人坐在原告席上,对着麦克风大声呼喊:“我有权”这个特写镜头时,想来再无需笔者多费口舌了。
堂,是开了,不过我还是以为官员们为保面子却又丢了面子。你想,这时出现在大堂上的官员,已经不是“老爷”而只是原告了。大堂上的原告,即是底气再足,也不好随心所欲地耍威风。再说,我国早在西周时就有“命夫命妇不躬坐狱讼”(意思是权贵及其妻子不必上法庭丢人现眼,盖因其身份高贵,不可与百姓等量齐观)。现在官员们自愿当起原告来,与当被告的老百姓和媒体平起平坐,岂不是本身又丢了面子吗?
说来说去这才忽然想到,官员诉讼的出现,也多少反映了时代的进步哩。还真应了那句古诗“无可奈何花落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