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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9年01月13日
经济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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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签订具有法律效应的购房合同

如果你想从市场上购买一套住房,必须先与售房者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立下具有法律效力的文字依据,千万不能凭口头协议从事。一般来说,房屋预购合同包括质量条款、面积条款、价格条款和交房日期条款。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斟字酌句、仔细推敲。

质量条款。除明确规定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和达到的质量等级外,还应对不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和施工达不到质量等级的处理办法有所约定。

面积条款。根据我国现行的房地产权登记制度,房屋面积以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为准,只有这一面积数才具有法律效力。

价格条款。一般说来购房者应交纳的费用主要有两种:一是按购房者双方约定的计价标准和房屋面积计算出来的房价款;二是按国家规定应缴纳的各种交易税费,如契税、印花税、房屋产权证综合费等。

交房日期条款。因建设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为逃避自己的责任,常常在交房上太做文章,常见的有以下几种作法:一是只注明竣工日期,没有交付使用日期;二是交房日期极其含糊,如将交房期规定为“水电安装完毕后”、“质量验收合格后”、“配套设施完成后”等等;三是既没有竣工日期,也没有交房日期。对此,购房者应高度警惕。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X年X月X日”,同时,还要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需承担的责任。需要强调的一点是,购房者在签订房屋预售合同时,要特别注意合同文本一定是国家工商局和建设部推荐的示范本,不能用几张材料纸或空白纸代替。

(徐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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