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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9年01月15日

陕西工人报头版 ’98世界反腐风云录 颐和园“铜窗案”之谜 李振盛联合国力颂“黄河” 陕台’99春节晚会紧张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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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镕基话中国廉政

’98世界反腐风云录

在透明国际公布的1998年腐败印象指数排名中,中国虽然被列为第52名,但中国人民惩治腐败的信心依然不变。朱镕基总理在中国势头未减的反腐斗争中率先垂范,成为新闻人物。1998年3月24日,在主持新一届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他提出的“五项要求”(牢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恪尽职守,敢于说真话;从严治政,敢于得罪人;清正廉洁,严惩腐败;勤奋学习,刻苦工作)和“约法三章”(在国内考察要轻车简从;精简会议;压缩会议时间;减少应酬,集中精力研究处理重大问题)已成为其行动指南。

口文/岳建海

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断发展,腐败像一个幽灵,令各国的头头脑脑们大伤脑筋。于是,各国纷纷高举起反腐之剑,向腐败宣战,他们一方面建章立制,另一方面在大张旗鼓地开展反腐败斗争,使一大批腐败者纷纷下马,维护了世界经济秩序,维护了各国的社会的稳定。

透明国际敲警钟

1998年9月22日,透明国际(TⅠ)公布了1998年腐败印象指数。按照10分为满分,说明高度廉洁;0分为最低,表示高度腐败。

在今年的腐败印象指数排名中,丹麦是唯一得到满分的国家,这说明投资者、风险分析师和公众认为丹麦及其领导层是廉洁的。中国在85个国家和地区的排位中列第52位,比以前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去年被看成腐败程度最低的10个国家中,丹麦名列第一(10分),其后依次是芬兰(9.6分)、瑞典(9.5分)、新西兰(9.4分)、冰岛(9.3分)、加拿大(9.2分)、新加坡(9.1分)、荷兰(9.0分)、挪威(9.0分)、瑞士(8.9)。今年名列腐败最严重的10个国家是喀麦隆(1.4分)、巴拉圭(1.5分)、洪都拉斯(1.7分)、坦桑尼亚(1.9分)、尼日利亚(1.9分)、印度尼西亚(2.0分)、哥伦比亚(2.2分)、委内瑞拉(2.3分)、厄瓜多尔(2.3分)、俄罗斯(2.4分)。

腐败印象指数它是根据无数专家的个别调查报告和一般公众从对世界各地许多国家的腐败程度认知状况测算出来的。“1998年的腐败印象指数对于政治领导人和公众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个警醒,它告知人们腐败正在许多国家蔓延。”

形式多样反腐败

保加利亚扬起清洁的手为了惩治贪污腐败,这个国家有组织地同犯罪和黑社会组织做斗争。保加利亚前不久在全国开展了一场名为“清洁的手”的反腐败运动。为此,保加利亚议会还成立了12名成员参加的专门委员会,以扫除一切官僚主义障碍,保证该项运动的顺利进行。

“评选贪官”。印度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乌塔省的公务员最近投票选举省最贪的官员。投票是由100多精选公务员组成的“行动团体”的组织的。他们将选出乌塔省中最腐败的官僚,并且不断进行选评,直到把操守相当令人满意的公务员从名单中剔除为止;最后他们还要评选最差的公务员。目前“行动团体”已下令暗中对占着“有钱捞”的职位7年以上的官员加以调查,并要求对在印度行政局任职过20年的官员的私有财富加以稽核。

“建立廉政群岛”。为了同侵蚀第三世界国家的贪污腐败行为作斗争,一些国家在德国柏林成立了“廉政与反腐败国际”,开展“廉政群岛”运动。凡在该岛的政府和商人都不得行贿受贿。厄瓜多尔率先响应,该国副总统阿尔韦托?达伊克说,他的国家将实行“廉政与反腐败国际”的行为准则,保证不搞行贿勾当的国际公司。这个组织还计划在孟加拉国、玻利维亚、博茨瓦纳、英国、德国、肯尼亚、尼泊尔、菲律宾和美国建立分会,与那些渴望消灭贪污、受贿等的公司及国家建立“反腐败联盟”,向腐败发起最新斗争。

“举办全球反贪大会”。组织国际反贪大会,开展专题研究,是全球反贪的重大行动。自1993年创始以来,国际反贪大会已召开过7次,其规模不断扩大,各国各地对会议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强,如1987年第3次国际反贪大会在香港召开时,仅30多个国家和地区200名代表,到1995年10月第7次国际反贪大会在北京召开时,增加到96个国家和地区的900多名代表。

建章立制行监督

在国外,公务员一般是指行使国家权力,依法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为使公务员公正履行职责,严守信誉,防止行贿、受贿、贪污等行为发生,各国都对公务员廉政行为规范加以明确规定。

新加破,通过立法手段建立各项廉政制度。明确规定公务员在向社会提供服务时,能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以使他们不致事前失误。政府对各部门职员的举止都有明文规定。政府官员借钱给别人时不准带利息。任何官员不准直接或间接地利用官方信息或官方地位为其私人谋取利益,不准直接或间接地利用职权,或允许他人利用自己的名义,为自己的企业和民间团体谋利;不准参与各个团体的广告和出版物的活动等等。重视监督,对公务员和私人财产实行严密的监控。政府规定,获得政府任用令的人,必须在就任前如实申报个人的所有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存款、股票等。已婚人员还必须申报配偶的财产。财产申报单位由公证处公证,并由贪污调查局审核,检查是否故意漏报或事先把财产转入他人名下。

越南,建立和健全行政监察制度。政府规定,各行各业,机关单位领导必须明确自己在防范和反对贪污走私斗争中的责任,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审查、修改、补充和增设各种建制,弥补疏漏,不给腐败分子以可乘之机;执法机关的领导必须制定出本单位巩固和纯洁内部的工作计划,对贪污案件的处理,必须把刑事审判同对贪污行为人及其所在单位领导责任的政纪、党纪处分紧密结合起来,以便从内部来巩固国家机关。

日本规定:“公务员不得兼任商业、工业、金融等以营利为目的私人企业、公司和其他团体的负责人、顾问或评议员,也不得自办营利企业。

马来西亚规定:国家官员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国家官员不得实施可能使个人利益与其公务职责相冲突的行为;国家官员不得实施可能引起他人猜疑的下列行为:使个人利益与其公务职责相冲突,从而不公正地使用其公务权力;利用职位之便实施可能玷污公务的行为;缺乏效率和勤奋;不诚实,缺乏责任感。

奥地利规定:“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其它职业,均需得到所在单位首长的批准”。并限制家庭成员的经济活动。另外还有一些国家规定,公务员除法律和命令有规定的,不得兼任其他官职,如兼任也不许领取报酬。公务员必须在所在地分配的住房内居住,要想异地而居,必须经过任命单位批准方可。

实施震慑的新闻曝光。这也是不少国家反腐的重要手段。由于政治民族化的扩大,新闻舆论透明度的提高,群众参政意识的增强,使以往习以为常或难见天日的高层贪污腐败行为大量曝光,一些报纸、电视、广播,一旦发现政府官员不轨,那怕是蛛丝马迹,也常常予以捅开,公之于众。如美国前总统里根政府高级幕僚中因劣迹被报界揭露而被迫辞职、自杀后被起诉、判刑的就达数十人之多。进入90年代,新闻界加大了曝光力度,不断传出意大利“干净之手”高高举起,韩国不流血革命,俄罗斯“反贪大战等爆炸性新闻。早在1986年底,越共前总书记阮文灵、前总理范文同等越共领导人在各种会议和不同场合发表重要讲话,要求彻底清除党内的腐败现象。河内广播电台、《人民报》、《人民军队报》等新闻媒介纷纷广播或发表文章遥相呼应。1987年以来,越南舆论宣传加大了监督力度,党报不断揭露社会的阴暗面、围绕“反消极”斗争展开各种讨论。

新闻曝光,不仅对贪污犯罪起到了较大的震慑作用,而且又激起了人民群众对他们的愤怒,引起社会各界从深层次上思考贪污腐败的成因,进而采取切实可行的形式和方法,促进反贪措施更有成效。

专门机构显威力

根据腐败现象的蔓延,各个国家和地区都设立了专门的反腐败机构,并授予了这类机构较大的权力。

新加坡反贪污局的权力很大,包括:调查权、武力搜查权、逮捕权、跟踪监视权等。

美国独立检察官是美国最高级行政官员违法失职行为负责调查和起诉的官员,由美国司法部长提请联邦最高法院的法官小组任命。独立检察官在调查过程中,享有司法部长和监察官的一切权力。独立检察官享有向有关法院申请对所有证人的传讯权,也可以汇报提供弹动案案情,可以适当地向国会提出有关弹劾对象活动的报告,还可以向众议院汇报关于犯罪行政官员一切实质性的、可能性的弹劾材料。在独立检察官认为证据确凿、犯罪事实成立的情况下,可与司法部长一道提起特别诉讼。这些权力保证了独立检查官对高级行政官员的强有力监督。

瑞典也设有议会监察专员,其职责是检查、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和监督院、法院执行法律及公务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并具有对公务员的腐败行为指出公诉的权力,调查议会制定的法律在实施过程中是否合乎实际并提出修订意见,受理公民因政府或公务员不良行政而受到不公正待遇提出的申诉或控告等。

进入九十年代以来,世界各国还纷纷采取了高薪兼廉、官员申报个人财产、轻刑必罚等措施,有效遏制了腐败的蔓延,取得了成效。

俄罗斯从去年5月起推行高级官员申报财产的制度。总统要求所有的国家高级官员必须在两个月内提交本人及家庭成员个人收入和财产状况的报告。波兰议会前年通过的《议员职责法》规定,议员必须在每年3月31日以前以及任期开始和结束时向议会申报财产。需要申报的内容包括存款数额,不动产情况以及在股份公司里的股份,还应申报自己进行经济活动以及在经济实体中担任的职务。该法规定,议员不得利用国家财产从事经济活动;不得在有国家法人股份的经济实体中担任领导职务;在国家入股的公司中,议员不得占有10%以上的股份。

新加坡除了有明确的立法之外,官员很少贪污的另一个因素是政府给予官员很高的待遇。部长、议员所领取的月薪远比一般平民要高,这使得他们珍惜自己的职务,而没有必要冒贪污受贿的风险。

对腐败行为实行“轻刑必罚”。近代以来,“必罚”已成为法治国家遏制腐败工作的重点,许多国家通过改革逐步完善各项制度,并通过立法把一些基本的制度法律化。

率先垂范联合国

在全球反腐斗争中,联合国和韩国可说起到了带头作用。

来自尼泊尔的克里希纳?塔帕少将,是联合国派驻伊拉克——科威特军事观察部队的最高指挥官。他在联合国领取的年工资是15万美元。塔帕在伊科边境任职期间还钻联合国总部管理不善的漏洞,伙同其他几名军官多领了100多万美元的薪水,他本人多领了5.8万美元。虽然多领的工资后来从报酬中扣除了一部分,但由于他向有关人员走后门,还是多拿了1.96万美元。在办案人员的秘密调查中,有些贪污诈骗分子虽然没有被公布其姓名,但案情却相当典型。如,在联合国专门负责巴勒斯坦难民救济局的一位官员,在东耶路撒冷工作期间,假借为难民提供医疗药品之名,骗走了联合国35.5万美元的现金,并利用亲属的名字冒充难民,诈领救济金。还有联合国市场开发与销售主管苏珊?乔纳森,一直被人们称为“能干的女强人”,联合国打算在不久将给她委以重任,可是秘密调查却发现她涉嫌利用自己的“影响力”,让男友的公司轻易夺得了联合国多项建筑项目的投标。1995年在北京召开的世界妇女大会期间,她以出售书籍、纪念品为联合国筹集资金,按正常收入,应获26.9万美元,她只上交了14.5万美元,其余12.4万美元却不知去向。

发展中国家在经济高速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制度不健全,经常发生一些腐败的丑闻,这种现象在韩国特别突出。韩国新闻记者将这种现象戏称为“韩国病”。

1993年上台执政的金泳三是韩国32年来第一位文职总统。他制订了宏伟规划,要将韩国建设成为21世纪的一流国家。他多次在集会上对支持者表态,要结束“腐败政治”,他在大刀阔斧的改革浪潮中,自1993年以来,虽然3000多名政府官员因腐败和其它不轨行为被罢免,但腐败现象非但没有被遏制住,反而愈演愈烈,接连曝光。1996年,举世瞩目的“世纪大审判”中,前总统金斗焕和卢泰愚因军事叛乱罪和受贿罪分别被汉城地方法院判处死刑和22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并且被判以2000多亿韩元罚金。另外还有韩国大宇集团会长金宇中等9名企业集团老板因试图在项目招标中得到优惠,分别向前总统卢泰愚提供巨额贿赂100亿一150亿元韩元,被汉城地方法院分别判处1年6个月至2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前不久曝光的韩宝集团郑泰守行贿案,更是将腐败丑闻案件推向了高潮。为了改善政府形象,金泳三还于1997年3月改组内阁,撤换了负责贸易、建设和运输、科技、司法、文体及内务好几个部门的长官,试图给大众一个新的印象,彻底地治好“韩国病”

联合国的反腐败举措和“韩国病”的救治,无疑使世界各国人民看到了惩治全球性腐败现象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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