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慎提不敬业就下岗
一叶
时下,许多企业在开展“减员增效、转岗分流”工作时,经常以“不敬业就失业”、“不爱岗就下岗”、“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天努力找工作”等言论进行宣传,这样做虽然对职工工作积极性的提高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上述这些提法也有许多不妥之处,有些模糊甚至错误的概念必须予以澄清。
首先,不敬业不是下岗的根本原因。导致职工下岗的原因很多,但企业资源枯竭、经营管理不善、技术进步推广、企业结构调整等却是最根本的原因。一旦出现上述情况,必然产生一定富余人员,即使每个人都努力工作、勤勉敬业,但总有一部分职工将进入下岗分流行列。其次,不适当地过分强调下岗与敬业的关系,很容易为一些经营者提供口实,他们往往把造成职工下岗的原因归咎于职工素质低、责任心差,从而掩盖自己决策失误、经营不善、管理低下的本质。第三,下岗不是处分职工的手段。下岗主要是由企业造成的;而处分则是由于职工本身的过失而引起的,下岗和处分产生的前提条件有本质区别。职工如果不敬业、不爱岗,企业可以根据劳动力管理制度或《劳动法》的有关条款,对职工采取扣罚、警告等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下岗来代替处分,则混淆了两者发生的前提条件,与《劳动法》有关条款明显相悖。
下岗虽然给职工带来一些暂时的困难,但这符合工人阶级的长远利益,对下岗职工的宣传教育也必须以此为着眼点,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引导职工正确理解下岗分流的原因和意义,切不可以现象掩盖本质,造成不必要的不稳定因素。所以,类似“不敬业就下岗”的提法应慎之又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