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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9年02月05日

陕西工人报头版 残疾青年韩振清“走澳门”抵陕北 广告 刘思齐访问记 咏“女公关” 心的医疗事故 打工仔的“心病”谁来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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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的医疗事故

口文?图/柳影津萍

一件件医疗案例触目惊心,一个个患者倍受痛苦煎熬而又万般无奈。

你或许不相信,但这确是已发生的事实:医生给狗打防疫针竟扎在人腿上,致使其患上狂犬病,丧失劳动能力;一个男孩被医院误诊为阴阳人,割掉了生殖器,成了真正的阴阳人。

从省卫生厅和省消费者协会获悉,近一时期,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医疗诉讼呈明显上升趋势,已成为市民百姓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问题。

导致这一现状的原因,除了患者法律观念增强,懂得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外,更有其不容忽视的客观原因。首先,是医疗法规的不健全不完善,医疗体制管理的不顺,和某些医务人员的责任心太差。比如设在医疗管理机构内部的事故鉴定委员会,被百姓戏称是老人给儿子的鉴定。(据悉,国务院新的鉴定法规将在5月份出台),又如,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医疗事故致死人命的院方仅补偿3000元,不作赔偿,也很不合理。还有,司法实践中的习惯误区,即在受理医疗赔偿案件前,先需有鉴定结论等等。

医疗事故给患者及其家庭所造成的身心伤害和经济上的损失是难以估量的。

痛定思痛,防止和减少医疗事故急需我们从法规建设和医疗管理方面狠下功夫。

母亲和她的儿子

怀抱儿子骨灰盒的母亲叫范秀玲,是西安东郊第一职工医院退休护士。1987年5月,24岁的儿子覃毅因失恋服敌敌畏,在东郊第一职工医院抢救过程中,因值班人员技术错误导致其死亡。后被鉴定为一级技术事故,新城区法院和市中级法院均判一次性补偿3000元。12年来,范秀玲不服判决,顽强抗争着,上告信件一大皮箱,她要为儿子讨公道。目前省检察院已抗诉,相信不久会有公正结论的。

癌症晚期中的李琳

这是令人心酸的夫妻合影,墙上挂的是20年前结婚照。妻子李琳是省建三公司二分公司的主治医师,旁边是丈夫王长生,陕钢厂下岗职工。李琳虽是大夫,曾解除过许多人的痛苦,可对自己的病却回天无术。6年前她患右乳浸润性导管癌,被省妇幼保健院数次误诊为纤维瘤,贻误了治疗时机。为治病,已耗资13万多元,家中已是四壁清野,债台高筑。无奈中,她向市法院提起诉讼,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但愿李琳能挺到那一天。

植物人冯聪

14岁的冯聪成植物人已两年了,妈妈辞去工作专门护理他。1995年8月,小冯聪从徐州来西安看望爷爷,玩耍时不慎被电击伤,在西安医大第一附属医院治疗时,值班护士误将400毫升酒精当葡萄糖静脉注。雁塔区法院一审判医院赔偿35万元,同时患者应支付医院药费12万元。双方均不服,二审诉讼正在进行中。可怜的冯聪,今后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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