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断流之后是大水?
□文/张大奎
母亲的乳汁枯竭了?
1998年,在长江、嫩江、松花江大面积出现百年一遇的洪涝灾害时,黄河正面临着严峻的断流威胁。
黄河断流始于1972年,那时的断流次数少,持续时间也短,每次断流仅几天时间便恢复了正常。进入90年代后,黄河断流的频率加快,几乎是年年断流,断流的日期在逐年提前,断流的时间、河段也在延长。
1998年,黄河断流的始日、时间、河段,都相继出现了历史之最:自1月1日起,黄河中下游开始断流后,到12月25日,黄河最下游的利津县水文站,累计断流16次,达142天。全年除8月和11月未断流外,其他月份,包括7月份的伏汛季节,都出现过断流,断流河段最长时竟蔓延515公里。
母亲河的断流,直接影响着下游黄河两岸人们的正常生活,破坏着两岸的生态环境,使得这些地区的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用水严重短缺,以致于1998年河南、山东两省不得不引水32亿立方米,以缓解大中城市生产和居民的生活用水。
曾以丰足的乳汁养育了一代又一代中华民族的黄河母亲,乳汁为什么会越来越枯竭呢?
黄河水利委员会的有关领导告诉笔者:90年代以后,黄河水资源供需矛盾越来越尖锐,沿河两岸各省(区)、市、县都在争水、耗水,无限制地大幅度浪费水,而节水工程和节水工作却得不到重视,一些人无知地认为水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故只用不蓄也不节。另外,黄土高原水土保持工作进展缓慢,治理难度较大,新的水土流失还在发生并持续加剧,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也是造成黄河断流不可忽视的重要原因。
黄河的频频断流,越来越威胁着两岸众生的生存环境,使人们已经认识到了缺水的严重危害。断流,已成了治理黄河诸多问题的重中之重。为解决黄河断流问题,中国科学院院士及有关专家,在黄河水利委员会的配合下,于1998年7月,自山东经河南、陕西、宁夏4省区,沿黄河逆流而上进行实地考察后,于9月30日,正式向国务院呈送了《关于缓解黄河断流的对策与建议的报告》,提出了许多阻止黄河断流的行之有效的办法。也许,随着这些办法的实施,黄河的断流将成为历史。
断流之后是大水?
黄河毕竟是一条大河,它有着难驯服的怪戾脾气。1998年,黄河尽管基本上处于枯水季节,中游和下游总共才各出现过一次洪峰,洪峰最大流量仅4700立方米每秒,最高水位不过94.38米,但它已使下游233公里的临黄大堤偎水,防洪工程出现各类险情206处,累计水毁土方66.7万立方米,耗用石方17.4万立方米,共造成损失达7619万元人民币。
所幸,在沿河两岸千群的共同努力下,洪峰安全人海,没有造成人畜伤亡。
由此可见,黄河这条中下游河床基本上高出两岸地面的悬河,一旦遭遇大水决堤,后果将是多么的不堪设想。
一条大河的枯水和丰水都是正常现象,大旱之后必有大涝,也是历史经验和自然规律。特别是近年气候变化异常,黄河大水的机率只能会越来越大。
为什么这样推测呢?
自1986年至1998年,黄河基本上处于枯水年份。黄河10多年的枯水,极有可能蓄积着一次大洪水。从黄河历史水文系列上分析也可以知道:1921年至1932年,黄河历经12年的枯水年份后,终于爆发了1933年的大洪灾。
另外,从历史上看,黄河、长江的洪水历来都是相联的。
1954年,长江全流域遭受大水,黄河亦是。去年,长江再次遭全流域大水,黄河却安然无恙。
而实际上,与长江相比,泄洪不畅通的黄河,每年都更有可能遭大水。
半个多世纪以来,新中国治理黄河已创造连续52年伏秋大汛不决口的历史奇迹,在世纪末的1999年,黄河能否继续平安无事?如果黄河真的来了大水,沿黄河两岸能否躲过这场灾难呢?
现实状况不容易乐观,安澜的黄河潜伏着隐患:黄河洪水泥沙尚未得到有效控制,下游连年断流造成的河槽不断淤积抬高,使得洪水威胁依然严重存在;按2000年设计水位,黄河下游还有835公里堤防高度不够,存在漫决的危险;有832公里堤防断面不能满足抗渗稳定的要求,有40处险工险点和6处险闸虹吸没有处理,堤防有溃决的可能;下游有299公里游荡性河段的河势尚未得到控制,河道过洪能力大大降低,极易形成横河、斜河和滚河,大部分险工、控导工程根石不足,堤防随时有发生冲决的危险,防洪形势十分严峻。
鉴于此,黄河水利委员会已于1998年12月28日提出了1999年黄河防洪的“两个确保”总体目标:
确保黄河花园口22000立方米每秒以内洪水大堤不决口,遇超标准洪水有措施,有对策;确保小浪底工程施工导筑期安全渡汛。
为了实现两个“确保”目标,黄河水利委员会在重点突出查险、抢险重心的前提下,已经及早行动,制订了防洪措施,完善了亦工亦农专业抢险队伍,加快了加固、检查、监督防洪工程及质量的工作进程,全面贯彻了“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
有理由相信,在世纪末的1999年,黄河不出现大水,是炎黄子孙的共同心愿;黄水一旦出现大水,我们也定能把它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黄河的明天更美好?
进入1999年后,黄河至今还未出现断流,但近日自小浪底工程至孟津大桥的10余公里的黄河水面上,突然覆盖了一层60余厘米厚的白色泡沫。
河南省环保局有关专家经过实地紧急考察和检测,已得出了结论:白色泡沫是黄河上游本该关停却仍继续生产的小造纸厂等污染严重的“十五小企”排出的污水进入了黄河,通过小浪底工程导流洞后,落差形成的。
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有关专家告诉笔者:这是黄河从未发生过的严重污染,黄河干流潼关断面有机污染综合指数远远超出国家规定的五类水标准达5倍之多,已失去水体功能。黄河水的污染,直接威胁着中下游两岸的郑州、开封、济南等大中城市居民的生活。事发后,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组织和监测站紧急行动,对黄河干流重点支流口、入河排污口和污染源进行排查和监测,同时将情况通报有关城市供水单位,采取应急措施。
洪水、断流、污染……当黄河无情地把越来越多的灾难带给了两岸赖它生存的众生的时候,炎黄子孙们已经意识到了这种灾难的极大危害,并查找造成它的原因:是自然的,更多是人为的。
意识到了这一点,人们一方面在自觉反思并检查自己的行为的同时,一边开始制订各项法律法规,对黄河加以保护和治理。
1998年11月7日,纳入《全国生态建设规划》的《黄土高原水土保持建设规划》经国务院批准后,已经开始实施;《黄河可供水量年度分配及干流水量调度方案》及《黄河水量调度管理办法》,经黄河水利委员会报请国务院批准后,国家计委和水利部也正式颁发实施;由黄河水利委员会与沿河各省(区)共同签订的《黄河流域省际边界水事协调工作规约》已经生效。更为可喜的是,我国第一条河法——《黄河法》的立法调研、论证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黄河法》已列入水利部的立法工作计划,并向国务院立法办和全国人大报送了立法报告,不久的将来,将开始颁布实施。
相信在这诸多法规制度的共同约束之下,黄河有可能复出它原先的自然灵性;相信《黄河法》实施以后,在人们共同努力之下,黄河的明天有可能将会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