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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9年03月12日
生活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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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坛“枪手”进击影视圈

□文/觉风

随着近年来影视剧的发展,众多的作家似乎终于悟出“当作家只能守清贫,需名利还需做编剧”的道理。于是越来越多的作家钟情于操刀为影视剧写剧本,并反客为主地成了这一行业的职业“枪手”,构成了一道“冲击影视界”的风景线。

影视作品的传播媒介辐射广阔,直接进入老百姓的千家万户,自从《红高粱》,《大红灯笼高高挂》和《菊豆》等风靡一时的电影产品问世后,作家莫言、苏童和刘恒等人一下子在圈里圈外都“抖”起来,被更多的普通人所认识和接受。耐不住寂寞的女作家,也纷纷尝试“触电”的感觉。据不完全统计,在目前的影视创作中,由作家编剧或改编成文学作品的剧本已逾三分之一。

如果碰上一个能够走红的剧本,除了能够迅速让观众关注以外,还有经济上的实惠。这也是作家“触电”的动力。1994年,中国亚洲电视艺术中心曾以每集15000元的高价悬赏好剧本,莫言的20集《梦断情楼》中标,创当时剧本的最高身价,也远远超出他以前创作小说所有稿酬的总和。作家写一篇中篇小说的稿费仅一两千元,搞编剧远比写小说实惠,自是作家加盟写剧本的很现实的理由。现在写电视剧本一般的行情是每一集四五千元,有的知名高手每集可高达八千元至一万元左右。不少作家都曾用“进点钱”来概括自己“触电”的动机。事实上,不少作家因为“触电”后,摆脱了清贫,过上了小康生活,从外地调来广州的年轻编剧陈京松认为,写电视剧与写小说相比,当然是写小说过瘾,但总得写写电视剧,要先把生活过得好起来再说。

然而,编剧跟写小说毕竟是两种不同的艺术创作,一个讲究它的书面文采,一个强调它的影像语言,能够写好小说的未必能够写好电视剧本。而作家搞编剧最大的障碍,在于不懂或不熟悉如何将书面语言变为画面镜头语言。所以,一些剧本在几番加工和几经“磨难”后,都面目全非,以至作者本人都不改承认是其作品。如莫言的《太阳有耳》、王朔的《甲方乙方》等。

作家做“枪手”写剧本,虽然有利有弊,但仍不失是剧本来源的一条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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