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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户口何处去 劳动部门解忧愁
省劳动厅职介中心开设集体户口
本报讯 经省、市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批准,陕西省劳动厅职介中心设立待就业人员集体户口。
根据省劳动厅职介中心集体户口管理办法,集体户口接纳对象为原系西安市城郊六区企业的集体户口人员,在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现由省劳动厅职介中心管理其档案的待就业人员。
省劳动厅职介中心设立专职的户口协管员,对协管的集体户口人员逐一登记造册。集体户口挂落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三年,凡集体户落户人员已落实就业单位,已结婚成家,有了固定住所的,应及时将集体户口迁出。集体户人员要求转移档案时,必须持录用单位的录用证明、所在地派出所准予落户的证明及陕西省劳动厅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的介绍信先办理户粮关系迁移手续,再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劳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