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巨野县供销社土产公司29名退休职工的养老金,自1993年被单位挪用、克扣和拖欠,平均每人达9000元左右,致使他们生活陷入困境。巨野县劳动部门就此指出,退休职工已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不应再承担企业经营的风险。企业以任何理由挪用、克扣和拖欠养老金,都是一种违法行为。 (据《工人日报》4月24日)
“养命钱”被拖欠,退休职工何等可怜;拖欠“养命钱”,当权者又何等绝情,如此胡作非为之徒,还是“公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