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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9年05月18日
维权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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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饭馆的姑娘

“人生最要紧的是脚踏实地地干自己想干的事。”23岁的女孩梁锦艳下岗后,办起了小食堂,几年来已收入20多万元,成为吴旗县有名的“富女”。

1995年,梁锦艳被分配到县百货公司工作。由于公司效益不景气,梁锦艳办理了下岗手续,向父母提出自谋职业的设想,遭到父母的强烈反对。父母劝她:“一个女孩子家,你不怕人笑话,我还怕人笑话呢!”父母一心想让女儿走进“公家门”,即使不挣钱,脸面也光彩,也可以找一个“干部女婿”。但梁锦艳就是不听父母的劝阻,反复给他们做思想工作,最终她和父母签订了一个借父母4000元,一年内交还的“协议”。

小饭馆开业后,梁锦艳白天累死累活地干,掌勺的手腕疼得几乎拿不起铁勺,晚上又半夜半夜学习烹调技术。由于饭馆饭菜味好,服务周到。来饭馆吃饭的人大都是“回头客”,有许多人还是慕名而来。饭馆一时名噪县城。如今,梁锦艳又改造了饭馆,设了10个雅座。卖饭和带徒传艺一起干。

谈到下岗自谋职业的经历时,锦艳总是真挚地说:“下岗并不是一件坏事,它给人提供了一次改变自己命运的机会。”

(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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