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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9年05月18日
维权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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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百事通先生:

请问,失业人员在什么情况下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其它失业保险待遇?

山阳杨柳

杨柳同志: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它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工作的(这类人员的继续失业是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故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百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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