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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9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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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不合格 质监站长遭殴打

富平县组织力量严肃查处

本报记者 柳江河

5月13日晚,富平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王维钧被打,该站全体职工联名签字,要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妨碍公务殴打站长的肇事者。5月18日,记者一上班得知此事后,于中午12时赶到了富平县,对此事进行了调查。

在富平县医院,质监站站长王维钧躺在病床上,正在输液。他的头上缠着白色的绷带,医院诊断:头顶右上方有6×1.0×1.0cm的伤口,缝合7针。头颅CT示:蛛网膜下脑出血、脑震荡、软组织多处损伤。

王维钧的妻子仵小梅在一旁守护着丈夫,她的左眼圈有瘀血、是紫黑色的,左腿膝盖处有鸡蛋大的一块瘀血。王维钧60多岁的父亲王群孝躺在隔壁的病床上。

王维钧非常吃力的向记者讲述了事发经过:

富平县杜村建筑队负责人王益宝承建县交通局办公大楼,约1900平方米。因在施工中存在严重的工程质量问题,他们对县质监部门多次警告于不顾的情况下,使其工程完工。在工程申请竣工验收过程中,王益宝找过县质监站站长王维钧,要求给其所承建的县交通局办公大楼定为“合格”工程。因该工程砼柱强度极低,北立面墙垂直度严重偏差达10cm之多,加之工程技术、保证资证不齐全,县质监站站长王维钧明确表示:工程质量问题较多,不能评为“合格”工程,并要求王益宝:注意观察使用,每隔一段时间向质监站汇报一次大楼使用情况。

5月14日,是有关方面要求验收县交通局办公大楼的日子。5月13日晚9时许,王益宝的儿子、县新华书店职工王峰与其他8人来到县质监站站长王维钧的家。王维钧说:有话明天到办公室说。王峰在要求给他父亲承包的工程定为“合格”未果的情况下,对王维钧大打出手,连王维钧的妻子、父亲也受到伤害。王峰被当场赶来的群众扭住,交给了前来的公安人员。

此事发生后,在当地反响强烈,尤其是该站职工。他们接受采访时气愤地说:一个工程的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质监部门是工程质量监督的执法部门,特别是重庆綦江彩虹桥重大事故发生后,更加说明了我们工程质监部门责任的重要性。王峰等人殴打质监工作人员,是对有关法律的蔑视,也是公然践踏国家有关法律。他们一致要求:确保质监工作人员的安全,严惩肇事者。

那么,王峰的父亲王益宝所在的建筑队是个什么样的建筑队?王益宝又是如何承建县交通局办公大楼的呢?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王益宝所在的杜村建筑队本身就属于无证(无资质证书)施工,无能力承建工程项目的建筑队。承建县交通局办公大楼的合同书上,签字的承包方是县纸厂工程处,然而在工程要验收时,承包方变成了杜村建筑队。这个工程成了转包工程。这也是《建筑法》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所不允许的。更何况该工程没有向县质监站申报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因此,县质监站也未能就县交通局办公楼的工程自始至终地监督下去,就更谈不上给工程签发“合格证”了。

记者在县交通局办公大楼工地,见新建的大楼,粉刷好的墙壁上已有许多地方起皮、剥离,窗台没有按质量标准要求做,一楼顶部有明显的渗水形成的黄色痕迹等。

县政府对此态度明确。5月17日,主管副县长党国栋召集公安、城建、交通等单位负责人紧急开会,要求公安局对此案进行调查处理;县交通局整理提供工程详细资料;县城建局负责联系上级工程质监部门对此工程进行全面质量认定;新华书店对本单位职工王峰做出处理等。

县城建局副局长阮景太说:此事的发生,在全国也是没有的。尤其是重庆綦江彩虹桥事件发生后,全国各地都在加强工程监督执法的力度时,发生了这件事,我们非常气愤。我们坚持一个原则,工程质量不合格,坚决不验收。我们相信在县政府的领导下,这件事一定能得到公正的解决。

在城关镇派出所,记者了解到了事发后,派出所已传唤了四人(包括王峰),另五人还没找到。所长杨耀说:此案正在调查之中。

本报记者将继续关注事态发展的情况,并追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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