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青岛依法规范下岗职工劳动关系
该解除的合同及时解除
青岛市决定依法规范下岗职工的劳动关系,按规定该解除的劳动合同将一律及时解除。
据介绍,下岗职工在再就业服务中心期间,劳动合同期满或实现再就业,以及3年协议期满仍未再就业的,企业将依法及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解除进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协议;下岗职工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的,两次无故不参加再就业培训的,企业也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对企业因恢复和扩大生产从本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招用下岗职工的,也应与下岗职工变更劳动合同、解除进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协议。
此外,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下岗职工,本人申请退养的,企业也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下岗职工与用人单位形成6个月以上事实劳动关系的,原企业都应及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新用人单位应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企业解除下岗职工的劳动合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并清偿与下岗职工的债权债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