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亏”挖出一窝蛀虫
文/张世安
一个企业经济效益相当不错,怎么会突然间变得不景气呢?表面上看,市场风云变幻,一夜之间暴发和莫名其妙地破产都很正常,事实上,问题并非这样简单。几年前,内蒙古自治区全区2550余家国有企业有半数以上的企业亏损,使自治区经济严重滑坡。1996年内蒙古自治区开始对这些企业进行会诊剖析亏损原因。原来,在所谓的“机制”、“体制”的背后,却有一只只黑手在挖企业的墙角,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通过“剖亏”挖出一大批“蛀虫”来,真相令人触目惊心。内蒙古电缆厂便是最为典型的一个案例。
十几年前,内蒙古电缆厂还是自治区的利税大户,企业红红火火,职工每月都有不薄的奖金。仅以1991年为例,该厂获得纯利润808万元,1992年在电缆行业普通不景气的状况下,还赢得320余万元。正当电缆厂的职工齐心协力要度过难关时,好日子却与他们无缘了。1993年,企业头一回亏损了15万元,从此电缆厂连年亏损,债台高筑,再也无力回天了。
是什么原因导致电缆厂一蹶不振了呢?原厂长宋宝楹认为:“主要是经济结构的问题,不光是电缆厂,全行业都在滑坡。”据宋宝楹回忆,早在1991年,主管销售的副厂长和部分销售人员就向他诉苦:行业竞争越来越激烈了,许多厂家都给回扣,咱们不给回扣,客户都跑光了。而且,不少厂家都搞全员销售,把销售部开在内蒙古电缆厂的门口了。
原因果真如此吗?内蒙古电缆厂从1992年7月开始,实行全员销售,先后组建了37个销售部,很快抢占了应有的市场份额。然而,奇怪的是,电缆厂的效益却随之出现了大幅度负增长,由盈利而跌入亏损,并且亏损额年复一年地加大。
问题到底出在哪儿呢?各销售人员工资由电缆厂负责,厂方还负责为每个销售部提供价值5万元的产品作为垫底,而销售所获的货款厂方分文不取。这种承包方式近乎荒唐,电缆厂显然是做起赔本的买卖。而厂领导却振振有词:各销售部均属电缆厂,利润在销售部也就等于是电缆厂的效益。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本应为电缆厂出效益的37个销售部,在“不拿白不拿”的私欲心理支配下,开始了“大家拿”的恶性销售。到1993年末,各销售部拖欠厂内奖金已达460万元。
1997年12月27日,呼和浩特市纪委在听取了剖亏小组对内蒙古电缆厂问题的调查结论后,对原厂长宋宝楹因大办销售部失职失察,致使他人侵占公款13.6万元,厂内流动资金流失78万元,以及以权谋私问题,依照党纪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仅仅就是因为宋宝楹的“失职”,电缆厂养肥了一只只掏空国有资产的“蛀虫”:宋宝楹长子宋聪,电缆厂团委所属的销售部经理,该经销部共获利7万余元,被宋聪占为己有,中饱私囊。电缆厂财务科经销部法人代表刘桂兰,利用厂内已作废的文件,在财务科私下成立了第二个经销公司,两个公司两套帐目,利润却混为一团,在鱼目混珠状态下损公肥私。当剖亏小组进驻电缆厂时,刘桂兰立即将帐本撕毁,使调查工作一度陷入困境。
全员销售带给电缆厂的是全面亏损,做为厂长宋宝楹为何又不采取措施来制止这种恶性循环呢?关键在于宋宝楹拿人家的手软,吃人家的嘴短。剖亏小组在电缆厂调查期间发现,宋宝楹以其长子宋聪的名义,私自用公款为自己买了两套住房。宋宝楹次子宋宇,1990年7月顶替已故母亲的指标,成为电缆厂的职工,但宋宇从未在电缆厂上过一天班,却从1990年7月至1994年2月在电缆厂领了近4年的工资。
难怪锒铛入狱的刘桂兰对自己被判刑先是默认,后又表示不服,当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的记者去狱中采访她时,她才说出一桩埋藏许久的秘密:电缆厂从1987年开始了首轮承包,而宋宝楹与厂领导们却在5年中每年都按5年的总指标兑现一次,共计重复兑现5次。而且所领的金额整整超过应领总额的4倍!
原意是想找出国有企业亏损的原因,没成想却挖出一大批“蛀虫”来,通过这次剖亏,内蒙古自治区对392家亏损的国有企业的158家非正常亏损企业重新调整了领导班子,立案审理的大小经济犯罪案件165起,104人受司法机关审理,90人受到党纪、行政处分。
“穷了和尚富了方丈”,这新的流行俗语一语道破了不少国有企业非正常亏损的“玄机与奥妙”。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紧要关头,如何建立起一套科学而完善的对企业领导者的监督机制,切实从根本上消灭掉“蛀虫”滋生的土壤,已经成为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前提,也是建立中国市场经济秩序立法的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