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国家经贸委等十部门清理小炼油厂
国家经贸委等十部门5月28日联合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对小炼油厂进行清理整顿,规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没有采矿许可证的采油场点和各类土法炼油设施和场点,依法一律予以取缔;对《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扩大炼油生产能力的通知》下发后,擅自新建,未列入1998年国家原油分配计划的小炼油厂,包括加工进口燃料油的小炼油厂,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关闭;对《通知》下发前建设、已列入1998年国家原油分配计划,但污染物排放和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2000年1月1日起不能全部生产90号及90号以上无铅汽油的小炼油厂,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关闭。国内所有油田生产的原油和进口原油,要全部纳入统一配置,国内各炼油厂生产的汽油、煤油、柴油由中国石油集团、中国石化集团集中批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