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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9年06月17日
维权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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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国有企业用工大可太“苛刻”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非国有经济异军突起,成为吸纳劳动力重要阵地,这对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缓解就业矛盾均有巨大作用。

但是,由于现阶段市场体制不够规范和完善,在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情况下,一些非国有制企业的用工制度苛刻,背离国家法规制度。

第一,从工资上看,基本是计件工资和计时工资,一般按本地区最低水平,而且节假日停发;工资种类单一,一些企业发给职工的工资只能养活这个劳动者在劳动时的本人生活,建筑行业的工资有时被工头从中克扣或完全窃取,这些工人省吃俭用,从嘴里节省一点,工钱到结帐时也不一定能完全到手。第二,从劳动时间看,非国有制企业的劳动时间一般都超过每天8小时,一些甚至达到十几个小时以上,劳动强度大。生产时间内,有工资保障、生活保障;停工时间内,停发工资,而且没有时间限制,给职工另行择业也造成影响。第三,从工伤事故、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险上看,非国有制企业和工人签定合同书,大多数避免谈及工伤事故,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险事宜。除了工伤事故,不得不给职工治疗外,其他医疗和保险基本上与职工无缘。第四,从住房基金和其他福利来看,非国有制企业,只提供给职工的集体宿舍,基本上不考虑工人住房问题。非国有制企业的其他方面和国有制企业相比较,也存在很多问题。目前,有些非国有制企业向就业者收取高额的风险抵押金,把职工拒之门外,给再就业工程造成很多客观困难,这些不良现象,无疑是雪上加霜,因此,规范非国有制企业用工势在必行。

西安市小寨东路3号王忠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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