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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9年06月30日
社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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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理不该侵占财产法难容

本报讯 西安市某公司业务经理刘长顺因对公司拖欠工资不满,竟使出了伙同业务员转移公司财产套取现金的下策。6月10日,刘长顺因涉嫌非法侵占公司财产被西安市公安莲湖分局经侦科依法刑事拘留。

现已查实,去年4月,刘长顺被招聘到某公司任业务经理。今年元月,经一熟人介绍,刘长顺代表其公司与西安冶金机电设备厂孙某签订了42吨螺纹钢销售合同,合同由公司法人黄某、经办人刘长顺与冶金机电设备厂孙某签字盖章生效。按合同要求,某公司应在将钢材售出后一月内付给西安冶金设备厂全部款项,合同签订后,刘长顺勾结业务员孟超,谎称钢材已卖给甘肃省一家建筑公司,从孙某处骗领出了42吨螺纹钢。去年年底,刘长顺曾以投资办厂名义多次到未央区付东寨村考察,与村长、书记等人熟识,刘遂将钢材转至付东寨村,之后又编造理由从村长处借出了村民的4万多元集资款。归案后,刘长顺对自己非法侵占公司财产的事实供认不讳,而动机竟是抱怨公司欠他的工资。拖欠工资可以通过正常渠道解决,刘长顺的这一招却让自己吃了苦头。(李玲赵晓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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