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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救济帮困金“一染”厂长受处分
本报讯 宝鸡市第一染织厂领导班子因违反市政府决定,将救济金和专项帮困资金擅自挪作他用,前不久被市纪委、市监察局查处并通报批评,该厂厂长、党委书记索德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今年五一节前夕,宝鸡市政府决定给部分特困企业职工和下岗未进入再就业中心人员发放救济金,经对该厂申报的名单审核,决定发给救济金10.59万元。4月30日,该厂领到现金后,由索德福等人决定,将1.3万余元用于该厂机关工作人员发工资、值班、加班补助费等支出。没过几天,市政府知道此事后,及时督促该厂纠正错误做法,索德福置之不理,继续违反市政府关于救济帮困金发放原则,将4.5万余元用于支付退休金、维修费和办公费等。5月15日,擅自降低标准支付417名上班职工救济金4.1万余元,对144名下岗未进入再就业中心的人员每人应领的156元,直至市纪委、监察局调查立案之当日(5月28日),才将剩余的0.56万元加上企业自筹款后发放。另据查实,去年12月22日,市政府决定由市劳动部门借给该厂帮困资金30万元,用于解决其拖欠工资和职工生活困难问题,但该厂除将4.6万元用于支付职工工资外,其余均被挪作他用。
宝鸡市第一染织厂是宝鸡市国有企业中历史包袱沉重、经营运转困难的企业之一,有400余名职工欠发工资,百余名下岗未进入再就业中心人员生活没有着落,但该厂却将上级发放和帮困专项资金大部分擅自改变用途,引起了职工群众强烈不满,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本报记者杨乾坤